曝光台 注意防骗
网曝天猫店富美金盛家居专营店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
接近发生的原因,并且提供这类事件发生次数的信息,这样就可以依次采取适当
的措施来进行预防。
飞行机组命令/公告
在过去的几个月,管理层发出了许多公告,主要是对运行手册第一部分的内
容进行更新,它是我们运行的经CAA 批准的文件。我没有必要不同意这些公告
的内容,但是,它们没有有效期限,甚至没有CAA 批准更新的说明。有人告诉
我已经发布了另外一个公告以更新我们的低能见度程序,而且还有一公告会在我
们公司的网站上公布,内容涉及RNAV 进近(这当然会剥夺所有那些像我一样
没有计算机的人的权利)。我不是唯一一个听到许多有关这种做法引起混淆的怨
言的人。最近我就这种混淆问题询问了一位资格较老的同行,他告诉我说CAA
监察员说过“他们对所有这些不同的公告都很放心”。
但是我和我的同事们都感觉这种混淆是不好的,是危险的。请采取措施!
报告者所关心的问题已提交CAA(SRG)来讨论。以下是他们讨论结果的摘
要:
首先,有必要指出CAA(SRG)并没有全部的批准运行手册,只是审批了某些
部分;认可了其它的部分和修正方案。
关于FCOs/Bs(飞行机组命令/公告)的分发和可用性,在运营人不能提供
给机组成员计算机的情况下,则必须以硬拷贝的形式进行。
报告所说的运营人使用FCOs/Bs 没有其他的通讯方式来发布所有必要的信
息。这些在机组准备室和飞机文件夹里都可以找到。除了管理或咨询性质的
世界民航安全信息2004 年第8 期(总22 期)
20
FCOs/Bs 所包含的信息,航空公司的其他信息以电子媒介的方式发布。
有关CAA 监察员的说法是不正确的。运营人的指定飞行运行监察员认真查
阅了所有新的FCOs/Bs。
排班合意吗?
###公司的排班人员似乎鼓励驾驶员自行决断选择超时飞行,他们提供的备
用方案更加不受人欢迎。最常见的情况是一天飞四个航段,且航班一开始就延误,
这种工作量是无法完成的。以下都是近期发生的:
1) 工作任务:四个航段:在飞机延误的情况下,排班人员通知飞第一个航
段前我们不可能完成预计的任务,(从而有足够的时间把我们换到第三或第四个
航段去飞行),并叫我们飞完三个航段后再返回基地。同时,他们会调另一个机
组到AAA 机场飞第四个航段(我们作为后备),然后那个机组不得不匆忙返回
他们的基地(5 个多小时)。而我们会继续余下的工作,对此你们不用感到奇怪。
2) 每天都飞四个航段,如果不能完成当天的工作量就得早点告诉排班人员。
我们被安排飞三个航段,然后休息几分钟,在返回基地之前飞机不在中转站夜间
停留( 不是只飞一个返回航段,而是又一个长的工作日)。于是我们又继续我
们
的排班任务。
3) 在还没有飞临时决定的航段之前,我们被安排在机场等候,直到值勤时
间限制, 而这之前我们在机场等候数小时压根就毫无用处。
4) 此外,乘务组每天完成的当班时间比飞行机组更长,而且也不考虑到他
们是否适合飞临时决定的航段,排班人员就经常安排乘务组飞三个航段,然后再
空机飞回基地。由于所有的旅客都等候在候机厅,于是就出现了“无论如何都得
继续运行”,而大多数的乘务组在飞行期间也的确是这样做的。即使没有,也仍
然指望他们执行所有的安全和保安程序!
我完全知道是否飞其余航段由机长决断,并且在理想的情况之下,这种决定
唯一要考虑的是机组是否合适。事实上,管理层经常告诉我们,没有谁会因为特
别“受宠”才要求飞自行决定的超时飞行航段,是因为受了诱惑才这样的。在我
看来,排班人员是强迫我们继续飞行,一旦拒绝就实行惩罚措施。这种情况发生
英国自愿报告系统报告
21
的如此频繁以至于我不得不相信是有人鼓励他们这样做并且最好能够接受,而这
些人就是编组/排班管理层。
排班表应该保证自行的决定加时飞行航段很少发生。当多航段飞行任务一开
始就发生延误时,这篇报告里所说的调机是允许的,前提是,如果有必要,随后
的休息期得到适当调整。
正如报告者所说,飞不飞加时航段应该由机长在考虑了机组适合承担此次飞
行的情况下自己做决断。自行决断并完成一些必要的报表只是在很少的特殊情况
下发生,这也突出了管理层和CAA SRG)通过指派到航空公司飞行运行监察员的
管理职能。
对乘务组被要求在空机时完成任何当班任务,应当按规定计入值勤时间,并
遵守值勤时间的限制。因此,任何航班飞行后的调班飞行,飞行机组要像有旅客
那样认真执行安全和保安职责。
超时飞行与休息
这篇报告讲的是我的副驾驶超时飞行和休息的问题。
事发当天,副驾驶比我早报到,而且等我们一起驾驶飞机的时候,他已经飞
了两个航段。我们又一起飞了三个,他总共就飞了五个航段,达到了最长允许的
值勤时间11 个小时。
由于延误,为了完成AAA 机场的最后一段,副驾驶将超时飞行30 分钟。
因此,飞完整个航程花了11 小时30 分钟。他似乎对此还感到挺高兴。
当我们在机场公司旅馆休息时,排班人员认为副驾驶的最少休息时间仅有
11 个小时,即使他超时飞了30 分钟。减少了休息时间后,又要求我们报到下一
步的值勤任务。这点对我来说没什么问题,但是我无法确信这对副驾驶是否是合
理的。
之后,我通过CAA FTL 热线电话核查了这种情形,他们认为虽然副驾驶提
前去报到有点愚蠢但按照现行规则都完全是合法的。
我的问题/请求是:
世界民航安全信息2004 年第8 期(总22 期)
22
如果说评估副驾驶当前状态的好坏看是否适合自行决定加时飞行在形式上
对我很重要的话,接着在报告里对它进行详述的填写也足够的重要,那么对于副
驾驶,把这种多花的时间在休息时间里补上就显得更为重要了。能改变FTL 规
则吗?我请求改变,因为在这些情形下(这些天发生得很频繁),超时飞行的行
为就否定了至少在旅馆休息11 个小时的准则。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
世界民航安全信息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