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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5-21 08:33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曝光台 注意防骗 网曝天猫店富美金盛家居专营店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

B767…….. ............................................................... 37
B777…….. ............................................................... 42
其他…….................................................................. 46 世







2003 年第8 期
(总第10 期)
编辑:
cauc@caac.cn.net
发行日期:2003 年8 月
政府/组织公告

第11 次航行会议文件选录(二)
编者按:国际民航组织(ICAO)第11 次航行会议将于2003 年9 月22 日至10 月
3
日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会议将主要讨论全球范围内的空中交通安全以及通
讯、
导航、监督等航行专题。这是国际民航界的一件大事,将会对世界民航安全产生

远的影响。为使中国民航及时了解会议内容以及先进的航行技术、空中交通管理、
民航安全管理的发展动态,我们整理和翻译了会议的相关文件,及时在《世界民

安全信息》和“民航安全信息网”上发布,以促进中国民航与世界民航的同步发
展,
提高中国民航运行安全水平和运行效率。本期刊登“保护安全信息的来源”。
保护安全信息的来源
(2003 年9 月22 日至10 月3 日,蒙特利尔)
摘要:安全信息,无论是通过已建立的行业安全数据获取系统得到,还是由运行
人员自愿提
交的,其自由流动是系统获得安全信息的基本前提,安全管理系统(SMS)就是
一个范例(见
AN-Conf/11-WP/5 号文件和AN-Conf/11-WP/24 号文件)。本文件倡议:需要制
定一个国际战
略性框架,保护所有安全数据获取来源所得到的资料。
1 引言
国际民用航空享有突出的安全记录。这主要是由于以下三个关键因素:
1)各航空组织和员工对安全尽职尽责;
2)在安全信息自由流动的基础上不断学习的过程;
3)将错误转化为预防事故的行动。
多年来,事故和事故征候的教训,一直被用来改进设备的设计、维护程序、飞行
机组
培训、空中交通管制系统、机场设计与机场设施的功能、气象支持服务和航空运
输系统中对
安全至关重要的其他方面。最近,从安全监督和数据收集系统得来的资料,补充
了事故和事
故征候数据,并已被用来实施改进方案和制定积极主动的长期战略。
世界民航安全信息

安全监督和数据获取系统在过去十年中迅速扩展,使得国际民用航空能够形成对
运行错
误的认识:错误为什么发生,采取什么行动才能尽量减少其发生,以及如何遏制
其对安全的
影响。无可争辩的是,航空中大多数运行错误是在无意中造成的;训练有素、动
机良好的人
在维护、运行或管理设计精良的设备时也会出错。对于因蓄意的行为、破坏或违
规造成错误
的少数情况,行业和政府都具备执法系统,会确保责任的每个环节都不被破坏。
这种双管齐
下的做法(即:将对运行错误的深入理解与对违章行为的执法行动相结合),在
安全方面满
足了行业和旅行公众的要求,同时也保证让违犯者无处藏身。
但是,近年来,在处理导致事件发生的运行错误时,在国际民用航空界中出现了
令人堪
忧的趋势。事故和事故征候记录、安全监督和数据获取系统中的资料,越来越多
地被用作司
法诉讼程序中的证据。这些程序还产生了针对事件所涉个人的刑事指控。
将刑事指控带到航空事件中的直接结果,是在有关各方可能产生一种恐惧和畏罪
感,从
而抑制资料的自由流动。由于资料流动已成为国际民用航空安全记录的基石,有
理由认为这
种做法是航空安全的潜在威胁,很可能会给公众增加旅行中面临的风险。全行业
采取一致行
动抵制这一趋势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如果听之任之,这种趋势将在极短的时间内
可能损害多
年来在航空安全方面取得的进展。
2 讨论
行业界已试图采取一些行动解决保护安全资料来源的问题,各方所做努力的积极
成果应
该是不容置疑的。但是,考虑到这一问题的敏感性,一个为行业目标统一和一贯
性而努力的
战略性框架是基本的。这些努力为确保对安全资料来源的保护及其自由流动,必
须在保护重
要资料的需要和正当执法的权利与责任两者之间达成一种适当的平衡。在这方面
应采取最为
谨慎的态度,因为与正当执法不相符的未经深思熟虑的建议,缔约国的司法系统
可能不会接
受。
在国际民航组织内,有一些规定涉及对安全资料某些来源的保护措施。这些包括:
1) 大会A33-17 号决议:《不公布某些事故和事故征候记录》。其中敦促各国
审议和修
政府/组织公告

订关于保护事故/事故征候记录的立法,并指示国际民航组织提供指导材料,支
持各国进行
此种审议/修订;
2) 大会A33-16 号决议:《国际民航组织全球航空安全计划(GASP)》(见
本刊2003 年
第2 期——编者注)。其中指示国际民航组织协调各国的努力,改进安全资料的
报告和交流,
并充分考虑对重要资料的保护;敦促各国审议和修订相关立法;并指示国际民航
组织提供指
导材料,支持各国进行此种审议/修订;
3) 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在5.12 段中规定,人员、通信
中的陈述、
医疗和私人资料、驾驶舱语音记录器(CVR)及此种记录的文本、分析资料时所
发表的意见,
不得为了事故/事故征候调查以外的目的而予公布,除非该国的有关司法部门断
定,公布这
些记录的意义超过公布这些记录可能对该次或将来的任何调查产生的不良国内
和国际影响;
4) 附件13 第8.3 段规定,自愿性事故征候报告系统须是非惩罚性的并须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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