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标签

当前位置: 主页 > 航空资料 > 航空公司 >

时间:2011-02-08 13:01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曝光台 注意防骗 网曝天猫店富美金盛家居专营店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

(e)客舱部根据《特殊旅客航班保障工作安排》,通知承运航班乘务长做好担架旅客在机上的照料、安全带系扣的检查及特情应急处置预案(如应急撤离和客舱释压等)的准备。
 
航空
有限公司
 
运 行 手 册
 
修订号:00
修订日期:2010.04.06
 

 
(f)飞行部应将《特殊旅客航班保障工作安排》的信息通知该航班机长,做好担架旅客飞行运输中特情处置预案。
7、被遣返人员的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的规定,发现不准出入境的人员、偷渡人员及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的人员,机长负责将其交出入境管理部门处理并及时报告;
根据出入境管理部门的通报,负责协助出入境管理部门将被遣返人员原路遣返;
 
航空
有限公司
 
运 行 手 册
 
修订号:00
修订日期:2010.04.06
 

 
15.04 特许人员的乘机
1、公司载运下列特许人员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或者运行副总经理批准: (a)机组成员;
(b)公司雇员;
(c)正在执行局方任务的局方监察员或局方委任代表;
(d)保障飞行安全的所需人员;
(e)安全处理动物的所需人员;
(f)安全处理危险物品的所需人员;
(g)贵重或机密货物的保安所需人员;
(h)易碎或易腐货物的保管所需人员;
(i)试验或测试货物容器或货物处置装置所需人员;
(j)操作装卸货物特殊设备的所需人员;
(k)装卸超规格货物的所需人员;
(l)赴任或离任途中上述(d)-(k)款所规定的人员;
(m)经适当军事部门的特殊批准,根据军方运输合同运载的军事信使、军事航路监督人、军运合同协调人或执行另一军运合同的飞行机组成员;
(n)陪同公司雇员处理公司事务的随行人员。
2、安排特许人员座位应充分考虑其完成任务的需要,飞机上每个乘员都具有经批准的座位,这些座位上都有经批准的安全带。座位应当装在合适的位置,该位置对执行飞行任务的飞行机组成员不会产生任何干扰。需利用销售座位时,应至客运现场确认座位。
3、特许人员乘机的安全带使用、禁止吸烟规定等客舱安全事项,参照本手册14章内容执行。
 
航空
有限公司
 
运 行 手 册
 
修订号:00
修订日期:2010.04.06
 

 
(此页空白)
 
航空
有限公司
 
运 行 手 册
 
修订号:00
修订日期:2010.04.06
 

 
目 录
章 节 页 码

第十六章 货物(行李)运输
行李运输 16.01-1
货物运输 16.02-1
危险品运输 16.03-1
 
航空
有限公司
 
运 行 手 册
 
修订号:00
修订日期:2010.04.06
 

 
(此页空白)
 
航空
有限公司
 
运 行 手 册
 
修订号:00
修订日期:2010.04.06
 

 
16.01 行李运输
1、行李是指旅客为了穿着、使用、舒适或者便利而携带必要的、适量的物品。
(a)免费随身携带物品
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 5 公斤为限。持头等舱,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公务舱客票、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 20×40×55 厘米。CRJ-200 飞机执行的航班中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 5 公斤为限,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 15×35×50 厘米。每人可随身携带一件物品。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b)自理行李和非托运行李
(1)国内运输中,自理行李每位旅客限带一件,重量不能超过 10 公斤, 体积每件不得超过 20×40×55 厘米。CRJ-200 飞机执行的航班中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 10 公斤,体积每件不得超过 15×35×50 厘米。
(2)国际运输中,每一旅客携带进入客舱的非托运行李重量不得超过5 公斤,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15厘米,并可妥善安放于客舱行李箱内或座椅下。
(c)托运行李
(1)计重制
(i)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 50 公斤,体积不能超过 40×60×100 厘米。在 CRJ-200 飞机执行的航班中,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 30 公斤,体积不能超过 40×60×100 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提出经上航同意后才能收运。
(ii)每件托运行李的最小重量不得低于 2 公斤,体积不能小于 10×20 ×30 厘米,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行李,不能单独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iii)托运行李若超过上述规定属于超大、超重行李,收运时必须根据飞机的装载条件、航班装载量而定,并事先征得上航值机部门的同意。
(2)计件制
 
航空
有限公司
 
运 行 手 册
 
修订号:00
修订日期:2010.04.06
 

 
每件托运行李的最大三边之和不超过 203 厘米,每件最大重量不超过 32 公斤。
2、禁止和限制运输的行李
(a)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可燃液体、压缩气体、腐蚀液体、易燃液体和固体、毒品、氧化剂、可聚合物质、磁性物质、放射性物质、有害或有刺激性物质,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
(b)公司及代理人在收运行李前或在运输过程中,发现行李中装有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运输的任何物品,可以拒绝收运或随时终止运输。由于旅客携带以上物品引起对上航飞机或其他机上货物、行李的污染或损坏,应由旅客本人承担责任。随身行李中不得夹带具有异味及易污损飞机的活腥物。
(c)旅客不得携带管制刀具乘机。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钝器应随托运行李托运,不能随身携带。经公司特别准许作为行李运输的器械,例如在体育运动中刀剑,必须有适当的包装,按照托运行李办理, 并只能在货舱内运输。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航空公司运行手册 Operations Manual(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