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标签

当前位置: 主页 > 航空资料 > 航空公司 >

时间:2011-02-08 13:01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曝光台 注意防骗 网曝天猫店富美金盛家居专营店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

(f)该名旅客缺乏足够的能力将信息口头传达给其他旅客;
(g)该名旅客具有可能妨碍其履行本节第 2 条列出的一项或多项适用功能的情况,或者履行前述功能可能会使其本人受到伤害。
4、出口座位旅客的更换
(a)如旅客不能或不愿承担上述要求,客舱乘务员必须将该旅客重新安排在非出口座位位置,并不得要求其说明理由;
(b)如航班满员,客舱乘务员应将一位愿意并能够完成应急撤离能力的旅客,调到出口座位上。
5、病残旅客的安排
 
航空
有限公司
 
运 行 手 册
 
修订号:00
修订日期:2010.04.06
 

 
病残旅客应尽可能地靠近出口座位处,但不可安排在出口座位。 6、拒绝运送旅客的原因
(a)旅客拒绝遵守机组成员发出的出口座位限制的指示;
(b)由于身体残疾,适合于该旅客残障的唯一座位是出口座位。
 
航空
有限公司
 
运 行 手 册
 
修订号:00
修订日期:2010.04.06
 

 
(此页空白)
 
航空
有限公司
 
运 行 手 册
 
修订号:00
修订日期:2010.04.06
 

 
14.04 在经停站旅客不下飞机时,对机组成员的要求
1、飞机所有发动机必须保持关车;
2、飞机登机门至少有一个保持在开位,客梯车或廊桥应可供所有人员上、下飞机使用,飞机内、外部不得摆放妨碍应急撤离的物品,应保持内外出口的畅通;
3、留守飞机的客舱乘务员数量必须至少是客舱乘务员昀低配置数量的一半,有小数时,舍去小数,但客舱乘务员人数至少为 1 人;
4、所有留守飞机的客舱乘务员应当均匀分布在飞机客舱内,以便在紧急情况下昀有效地帮助旅客撤离。
 
航空
有限公司
 
运 行 手 册
 
修订号:00
修订日期:2010.04.06
 

 
(此页空白)
 
航空
有限公司
 
运 行 手 册
 
修订号:00
修订日期:2010.04.06
 

 
14.05 便携式电子设备的禁用和限制
1、公司严格遵守局方对飞机内便携式电子设备的禁用和限制,防止对
机载导航和通信系统造成干扰。
(a)在飞机舱门关闭期间不得使用以下设备:
(1)移动电话; (2)对讲机;
(3)遥控玩具和其它带遥控装置的电子设备;
(4)局方或公司认定干扰飞机安全运行的其他无线电发射装置
(b)当飞机在停机坪、滑行、起飞、爬高、进近和着陆过程中,不允
许使用下列设备:
(1)便携式计算机;
(2)收音机; (3)CD 播放机; (4)电子游戏机;
(5)视频录像机;
(c)下列设备不受限制:
(1)助听器;
(2)心脏起搏器;
(3)电子神经模拟器;
(4)电子表;
(5)电动剃须刀;
(6)生命保护装置;
(7)经批准的机载娱乐设备。
2、禁止和限制使用电子设备的管理
(a)起飞前:
 
(1)客舱乘务员应广播“禁止使用电子设备规定”,告知旅客进入客舱后必须将移动电话及其他电子设备置于关断状态。
(2)客舱乘务员加强客舱巡视,发现不遵守规定的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并确认其关机,方可离开。
(b)飞行期间:
(1)客舱乘务员服务时加强客舱巡视。
(2)当发现存在电子干扰并怀疑该干扰来自机上乘员使用的便携式电子设备时,机长可通知机组人员要求其关闭这些便携式电子设备;情节严重的应当在飞机降落后移交地面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并在事后向局方报告。
(3)飞机下降时,“系好安全带”灯亮,客舱乘务员应广播“关闭限制使用的电子设备电源”,并加强客舱安全检查。
 
14.06 特殊旅客
1、特殊旅客的范围:
(a)婴儿(出生 14 天到 2 周岁以下)
(b)儿童(2-12 周岁)
(c)孕妇
(d)残疾旅客 (e)超胖旅客 (f)被押送的犯罪嫌疑人
2、特殊旅客的接受和处理
(a)地面服务人员应提供需要特殊照顾旅客的通知单,并将其送交(主任)乘务长,在该特殊照顾旅客的登机通知单上应标有提供特殊服务的标识。
(b)旅客登机时,(主任)乘务长应记录该旅客的座号。如被安排的座位靠近紧急出口,应通知登机口值机员进行必要的座位调换。
(c)需要时,客舱乘务员应联系地面工作人员以确认特殊照顾旅客是否下机等候。
(d)在目的地机场(主任)乘务长应通告地面工作人员需要特殊照顾旅客的姓名和需要提供的协助。
(e)对于需要特殊照顾旅客的目的地机场或过境转接航班,(主任)乘务长应将信息转达接机的地面工作人员。
(f)特殊旅客禁止坐于出口座位,同一排座位不得安排两名特殊旅客 3、需要特殊照顾旅客的乘机要求
(a)婴幼儿:
(1)出生 14 天至 2 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应有成人陪伴。未满两周岁的婴幼儿不得单独占用座位,每一成人旅客只能抱有一名婴幼儿;
(2)同一排座位上不得同时抱有两个不占座婴幼儿;
(3)抱有婴幼儿乘机的旅客不得坐于紧急出口座位;
 
(b)2-4 周岁儿童:
(1)应有同舱位的成人旅客陪伴;
(2)不得坐于紧急出口座位。
(c)5-12 周岁儿童:
(1)允许在非换机航班上独自旅行;
(2)允许在非备降或预计非天气原因改程或直飞目的地的航班上独自
旅行;
(3)应由成人陪伴直至登机为止,应佩戴有目的地机场接机儿童的成人名字及地址有效证件。
(4)公司波音系列的机型每架飞机昀多允许承运 4 名无人陪伴儿童, CRJ 机型每架飞机昀多允许承运 2 名无人陪伴儿童。
(d)无人陪伴儿童的交接责任:
(1)公司从接收该儿童起负有全部责任,直至航班抵达目的地机场后交由航班接机且持有有效证件的成人时止;
(2)地面工作人员应填写“无成人陪伴儿童申请书”;
(3)应在无人陪伴儿童的外衣上佩带必要的标志;
(4)地面工作人员负责将无人陪伴儿童送至所乘航班的飞机上,并与 (主任)乘务长做好“无成人陪伴儿童申请书”的交接;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航空公司运行手册 Operations Manual(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