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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2-08 13:01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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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该次飞行的起飞重心和预计的着陆重心;
(ⅳ)核实飞机的实际燃油总重量;
(ⅴ)按照批准的装载计划,对该飞机实施装载的确认;
(ⅵ)确保提供的载重平衡舱单的准确性。
(Ⅱ)副驾驶将载重单无燃油重量输入 FMC 和配平的调整,机长检查确
认。
3、飞行实施
(a)飞行机组在飞行实施过程中有关飞行程序、检查单的使用、标准喊话等均按照各机型《使用手册》、《飞机飞行手册》、《快速检查单》、《起飞机场性能分析》、《MEL》等相关规定实施,机长应充分利用机组资源进行机组资源管理。
(b)由 PF 完成滑行和起飞简令,应包含以下内容:
(1)襟翼位置;
(2)起飞推力调定(全推力、减推力或者减功率);
(3)起飞重量(改进爬升);
(4)V1、VR、V2 以及使用其它空速游标的调定值;
(5)使用跑道、起始航向、起始爬升高度、起始定位点或者航段及仪表离场程序;
(6)根据 ATC 指令,作滑行(滑行道、联络道等)简令;
(7)中断起飞程序;
(8)单发处置程序;
(9)昀低扇区安全高度;
(10)其它情况(无引气、防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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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号:01
修订日期:2010.09.13
 

 
当以上情况发生变化时,机组必须在起飞前完成相应的补充简令。
(c)减推力的使用
(1)在可以满足规定的爬升梯度及保持目标速度的前提下,使用减推
力起飞以达到规定的噪音标准是一项基本要求。
(2)按《机场起飞性能分析》手册查阅,确定减推力起飞的假设温度。
(3)在下述情况下不得使用减推力起飞:
(Ⅰ)污染道面上起飞;
(Ⅱ)在大侧风、中到大雨中起飞;
(Ⅲ)带有关键设备故障的起飞;
(Ⅳ)预计有风切变时的起飞;
(Ⅴ)防滞刹车不工作。
(4)减推力的昀大 N1 值不应小于“连续爬升”所选用的 N1 值,以保证起始爬升的梯度要求。
(d)在取得 ATC 开车许可后,机长和副驾驶共同完成发动机起动前驾驶舱程序。
(e)推飞机和起动程序:
(1)推飞机程序,按各机型《使用手册》的规定执行;
(2)在推出期间应使用标准喊话:
(Ⅰ)推出前:
驾驶舱:“地面,准备好推出”
地面:“松开停留刹车”
驾驶舱:“停留刹车松开。”
(Ⅱ)推出完成后:
地面:“推出完毕,请刹车。”
驾驶舱:“刹车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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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开车后:
驾驶舱:“起动好,再见!”
地面:“拔耳机,看手势,再见!”。
(3)发动机起动程序,按各机型《使用手册》的规定执行;
(f)飞行机组必须在得到 ATC 的许可和看到机务维护人员给出信号后方可滑行,在滑行中,机长必须遵守下列限制:
(1)速度限制:
(Ⅰ)直线滑行时,不大于 27 海里/小时;
(Ⅱ)停机坪拥挤区域:不大于 10 海里/小时;
(Ⅲ)转弯时:不大于 15 海里/小时;
(IV)大于或等于 90 度转弯时:不大于 13 海里/小时。
(2)跟进滑行的限制(尾流间隔规定):
(Ⅰ)距轻型飞机尾部:100 米:
(Ⅱ)距中、大型飞机尾部:200 米;
(Ⅲ)距重型飞机尾部:300 米。
(g)飞机进入跑道必须得到 ATC 许可,PM 按各机型《使用手册》的规定执行起飞前程序。
(h)起飞程序,按各机型《使用手册》的规定执行,并遵守下列规定: (1)机长必须遵守《运行规范》规定的昀低气象标准和跑道视程的规
定,不允许在低于机场和《运行规范》规定的昀低天气标准下实施起飞;
(2)进入起飞跑道,机长负责对起飞跑道进行确认,检查飞机的航向
指示与跑道方向一致;
(3)在得到 ATC 允许起飞的指令后,应立即起飞。如果不能立即起飞超过 1 分钟,则必须再次申请获得新的起飞许可;
(4)机长应遵守各机场起飞昀低标准和起飞与前机间隔规定。当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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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前机尾流时,机长应亲自操纵飞机,控制好飞机状态,尽快脱离尾流区。 (5)起飞过程中,在 V1 之前机长必须将手扶在油门杆上;中断起飞时, 由机长发出口令并按中断起飞程序处置;
(6)减噪音起飞:
(Ⅰ)机长应遵守机场规定的减噪音程序,在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时,如
发动机失效、已知风切变或者颠簸的情况下,应立即中止减噪音程序;
(Ⅱ)对起飞程序符合减噪音要求的机型,不需执行特殊的减噪音程序; (Ⅲ)各机型噪音标准,见各机型《飞机飞行手册》。
(7)在起飞过程中,V1 之前发生起飞警告,机长应立即中断起飞。如发生严重火警危及旅客和机组安全时,机长应执行紧急撤离程序;
(8)在中断起飞之后,应查出起飞警告原因,并予以纠正。如果准备做第二次起飞,起飞前必须评估以下标准:
(Ⅰ)发动机状态和性能;
(Ⅱ)考虑机体的完整性;
(Ⅲ)与中断起飞有关的具体故障;
(Ⅳ)使用昀大刹车后,遵照《飞机使用手册》刹车冷却程序。
(9)在中断起飞后,机长应立即以各种通信联络方式(电话、甚高频、高频、ACARS 等)及时通知当天公司运控中心 AOC 签派值班主任(24 小时电话:021-22117002),值班主任立即将情况报告当天 AOC 运行经理、公司总值班经理及安全运行监察部。
(10)V1 后发动机故障/火警时,由 PF 控制飞机状态和下达非正常程序处置口令,PM 实施监控、配合;高度在 400 英尺以上完成发动机着火、接近或超过限制的熟记项目处置程序;当需要立即转弯时,应保持 V2 至 V2+15 海里/小时的速度和起飞襟翼转弯;飞机完成起飞形态改变和转入稳定上升后,机长操纵飞机,下达口令,副驾驶按机长口令,完成相应故障检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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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地址:航空公司运行手册 Operations Manual(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