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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2-08 13:01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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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运行控制中心及时公布频率信息和对应的覆盖区域,向飞行部提供书面的频率新增与更改通知,并更新机载 ACARS 数据库,机务工程部负责及时加载。
(5)ACARS 通信记录在各个运行部门终端服务器上至少保存 30 天。 (6)ACARS 报文数据通信方式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为:甚高频通信,高频通信。
(7)ACARS 气象服务:机组可以通过 ACARS 的 WX REQ 页面,获得相关机场的气象信息。气象报文由 ADCC 网控中心气象系统自动上传,信息源来自华北空管局。
(8)空中交通服务:
(Ⅰ)空中交通服务主要包括:PDC(数字化飞机起飞前放行)和 D-ATIS (数字化自动航站情报服务)。国内部分机场可提供上述两项服务。
(Ⅱ)如使用 PDC 和的 ATIS,机载数据库软件应按照 ARINC622 和 623 中对报文格式、内容要求正确设定报文。由运控中心应负责正确设定机载数据库软件内 PDC 的报文格式和内容,机务部负责及时更新数据库。
(Ⅲ)PDC:数字化飞机起飞前放行系统使用地空数据链建立飞行员与塔台管制员间的数据通信,管制员向飞行员提供飞机起飞前放行许可服务。飞行员应严格按照管制部门规定的操作流程使用 PDC 服务。
(Ⅳ)D-ATIS:数字化自动航站情报服务为飞行员提供起飞和降落时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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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号:01
修订日期:2010.06.10
 

 
要的有关机场的信息。飞行员应严格按照管制部门规定的操作流程使用
D-ATIS 服务。
(b)语音通信
(1)航务电台与飞机联络原则:
(Ⅰ)飞机与空中交通管制部门的通信优先于公司航务电台的通信;
(Ⅱ)如果需要向运行中的飞机传达紧急信息,而飞行签派员用公司地空通信系统无法与飞机建立通信联络时,可通过空中交通管制部门向有关飞机转达信息;
(Ⅲ)飞行机组在飞行准备时必须检查内话系统,确保驾驶舱飞行机组成员之间以及飞行机组成员与客舱乘务员、地面机务维修人员通讯联络的畅通;
(Ⅳ)除为了飞行安全需要外,飞行关键阶段尽量减少与机组联系。 (2)航务电台守听要求:
(Ⅰ)航务电台 24 小时开机;
(Ⅱ)飞行运行期间,AOC 值班签派员/现场调度员负责航务电台守听;
(3)选择呼叫系统
(Ⅰ)飞行机组的通信系统未长守在有效的电台频率时,地面电台可使用选呼系统在高频或甚高频通信网上联系某一指定的飞机。与选呼装置相连的高频或甚高频必须调谐到能够接收到选呼信号的频率上;
(Ⅱ)计划该航段上将要使用选呼时,飞行前完成对该系统的检查。该系统不工作或未按规定实施检查,飞行机组在整个飞行中,必须连续长守在
指定的通信频率上。
(4)航前准备时,机组将一部甚高频调至公司航务电台频率守听,以便获取相关运行指令;
(5)飞行中遇到特殊情况时,飞行机组应及时向飞行签派/现场调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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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上航总调”,报告预计到达时间及运行相关事宜,索取停机位信息;运控中心现场调度负责向机组通报停机位及运行相关信息。
(7)运控中心负责语音通信的记录保存至少 30 天。
4、场内通讯
建立用于地面保障无线电通信系统、国际电信(SITA)网络和电话系统(详细内容见《航站运行手册》)。
5、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指令
(a)飞行机组成员必须熟知并严格遵守空中交通管制的有关通信规定, 理解和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指令,并充分考虑地形因素的影响,机长具有昀终处置权。
(b)飞行机组成员对重要的空中交通管制指令(高度、航向等),必须复诵。未听清全部或丢失部分指令时,必须询问,直至准确无误。
(c)飞行机组成员在未和下一个空中交通管制区建立联络时,不得擅自与前一个空中交通管制区脱波(包括地面频率与塔台、塔台与进近、进近与区调等)。
(d)在通常情况下,距交接点 5~10 分钟或 40~80 海里,飞行机组成员应与下一个空中交通管制区取得联络。
(e)因航路天气等原因需要偏离原飞行计划航路时,必须征得空中交通管制同意后实施;当偏离至另一个空中交通管制区时,还须请示相关空中交通管制。
(f)在飞行中当第二部 VHF 不使用时,飞行机组必须调至 121.5 频率, 与空中交通管制常守。
6、飞行运行中失去通信联络的处置
(a)飞机未能在指定频率上和空中交通管制部门建立通信时:
(1)尝试在适合该航路的另一频率上建立通信联络。如无效,机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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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适合该航路的频率上和其他飞机或其他航空电台尝试建立通信;
(2)如上述尝试无效,机组必须在指定频率上将电报发送两次,并加用语“盲发(TRANSMITING BLIND)”,如必要,可包括该电报预发给的收电单位。盲目发送的电报应在主用频率和备用频率上各发送两次。在换频前, 应通告所要转换的频率;
(3)飞机收信机失效时,应在规定时间或位置点在使用的频率上发送预定要发的电报,前加用语“因接收机故障盲发(TRANSMITTING BLIND DUE TO RECEIVER FAILURE)”,随后加以全部重复;同时还须告知下次的预定发送时间;
(4)需要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或咨询服务的飞机,必须发送有关机长对于继续飞行意图的情报;
(5)无线电通信失效,应答机编码选择 A7600。
(b)飞机在国际(地区)飞行失去通信联络时,机长(飞行通信员) 应根据有关国家或地区规定的程序,设法与地面电台沟通联络,并通过航务管理频率报告国内,除遵守上述通信失效联络程序外,还应遵守下列有关程序:
(1)如在目视气象条件下:
(Ⅰ)继续在目视气象条件下飞行;
(Ⅱ)如可能选择就近合适机场着陆;着陆后用昀迅速的方法,向有关空中交通管制部门报告其已到达。
(2)如在仪表气象条件下或不能按上述(1)款规定完成飞行的天气条件下:
(Ⅰ)按照现行飞行计划至指定为目的地机场服务的有关导航设备上空,并且当需按下述ⅱ款实施时,在此导航设备上空等待直至开始下降; (Ⅱ)在(或尽可能)昀近收到并经认收的预计进近时间或如未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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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地址:航空公司运行手册 Operations Manual(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