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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2-08 13:01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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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航路限制――一台发动机不工作:公司飞机不得超过该机型《飞机飞行手册》规定的某重量起飞,在该重量下,应考虑到正常的燃油、滑油消耗和航路上预计的环境温度,根据《飞机飞行手册》确定的一台发动机不工作时的航路净飞行轨迹数据应当能够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在预定航迹两侧各 25 公里(13.5 海里)范围内的所有地形和障碍物上空至少 300 米(1000 英尺)的高度上有正梯度,并且,在发动机失效后飞机要着陆的机场上空 450 米(1500 英尺)的高度上有正梯度;
(2)净飞行轨迹允许飞机由巡航高度继续飞到可按本节第 5 条(b)款 (2)要求进行着陆的机场,能以至少 600 米(2000 英尺)的余度垂直超越预定航迹两侧各 25 公里(13.5 海里)范围内所有地形和障碍物,并且在发动机失效后飞机要着陆的机场上空 450 米(1500 英尺)的高度上有正梯度。在此,我们假设:
(Ⅰ)发动机在航路上最临界的一点失效;
(Ⅱ)飞机在发动机失效之后飞越临界障碍物,该点距临界障碍物的距离不小于距最近的经批准的无线电导航定位点的距离,除非局方为充分保障运行安全批准了一个不同的程序;
(Ⅲ)使用经批准的方法考虑了不利的风的影响;
(Ⅳ)在签派单中指定了备降机场,且该备降机场符合规定的最低气象
条件;
 
航空
有限公司
 
运 行 手 册
 
修订号:00
修订日期:2010.04.06
 

 
轨迹数据所给定的消耗相同。
(Ⅵ)公司将严格按照《飞机飞行手册》确定的一台发动机不工作时的航路净飞行航径数据执行。
(c)航路分析是对某型飞机在拟定航线上根据不同任务的适航性的研究,对于生产运营飞行,该分析中同时要考虑经济性影响。
(1)适航性分析
公司在使用飞机在拟定航线上进行生产运营或包机等特殊飞行之前,运行控制中心必须首先对该型飞机在拟定航线上飞行的适航性进行分析,在确定适航后,将运行计划连同适航性分析结果报请局方认可。
(2)航路超障
对于公司现行飞机而言,根据 CCAR-121-R2 的飞机的航路障碍物的限制, 飞机的重量必须使该飞机能承受一发失效(对于两发飞机而言)并有能力以一定的余度超越所有的障碍继续飞到目的地或转到备降机场。这些要求可通过飘降、偏离正常航路或应急放油来满足。
(3)飘降
(Ⅰ)飘降定义为一个程序,在这个程序里,飞机有一发失效,其余的发动机工作在最大持续推力状态,并保持规定的速度,下降到一个飞机可以保持高度并且可以开始爬升的高度(这个高度定义为飘降高度)。
(Ⅱ)当飞机起飞重量决定的飘降高度低于航路最低安全高度时,必须限制起飞重量、采用应急放油或偏离正常航路,使在飞行的航路阶段的每一点,符合限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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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节 目 录
第九章 航空保安 页 码
9.01 总则 9.01-1
9.02 空警和航空安全员 9.02-1
9.03 航空器的安全控制 9.03-1
9.04 航空配餐及机上供应品安全控制 9.04-1
9.05 旅客和行李的安全控制 9.05-1
9.06 货邮安全控制 9.06-1
9.07 特殊运输的安全控制 9.07-1
9.08 出入境安全控制 9.08-1
9.09 安全保卫原因拒载的标准 9.09-1
9.10 航空器飞行中的安全控制 9.10-1
9.11 非法干扰 9.11-1
9.12 潜在威胁的处置 9.12-1
9.13 航空安全咨询 9.13-1
9.14 航空安全保卫质量控制手段 9.14-1
9.15 航线评估 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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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 总则
1、公司参与飞行运行管理和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国家航空保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防止对航空器的非法干扰行为,确保航班运行的安全、正常。
2、公司参与飞行运行的所有保障人员必须经过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内容的背景调查,并符合规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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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 空警、航空安全员
1、空警、航空安全员是指执行空中安全保卫任务的人员,并在机长的领导下完成执勤任务。
2、空警、航空安全员必须按照民航局公安局批准的培训大纲,经过培 (复)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空警、航空安全员的任务是维护飞行中航空器客舱的秩序,防范和制止劫机、炸机和其他非法干扰行为,保护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4、空警、航空安全员的日常勤务派遣,由空警大队和客舱部分别实施, 并上报保卫部备案。
5、空警、航空安全员必须按照《训练大纲》组织实施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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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 航空器的安全控制
1、航空器在停场检修、航前(后)工作过程中由机务维修人员负责监
护。
2、执行航班飞行(出港、过站、国际和地区航班进港)的航空器由机场航空器监护部门负责监护,机组落实专人配合。
3、航后工作结束的过夜航空器由驻场武警、机场航空器监护部门监护。机务维修人员应与武警、机场航空器监护部门做好航空器监护的交接工作。
4、飞行前,飞行机组成员应对航空器外部、驾驶舱、客舱进行安全检查;货舱由货运人员进行清舱检查,确保排除可疑物品和无关人员并做好记录备查。
5、如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卫部值班人员,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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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 航空配餐及机上供应品安全控制
1、公司确保航空配餐及机上供应品的作业区、库区的封闭管理和有效控制。
2、航空配餐及机上供应品组(配)装完毕后,储存在封闭的专柜,由专人管理,实施有效控制。
3、航空配餐及机上供应品运送及装机应由责任部门专人负责押运,防止无关人员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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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航空公司运行手册 Operations Manual(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