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第二张位置如果被使用,则必须用U.L.D(s)占用其整个宽
CAD1997-MULT-33 /39-1955
度。 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证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但
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五. 生效日期:1997年 6月 17日
六. 颁发日期:1997年 6月 17日
七. 联系人: 吴少杰 民航西北管理局适航处 029-8701079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 A 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7-A340-07 修正案号:39-1957
一. 标题:检查发动机引气系统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生产线上没有完成AIRBUS INDUSTRIE 改装号43679和44889的所有A340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DGAC颁发的 AD97-103-059(B)
2.AIRBUS INDUSTRIE SB A340-78-4011(或以后批准的修订版)
3.AIRBUS INDUSTRIE SB A340-54-4004(或以后批准的修订版)
4.AIRBUS INDUSTRIE SB A340-36-4010(或以后批准的修订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减少在飞行中当发动机引气系统在"OFF"位时产生不正常噪音共振并且防止发动机短舱/吊舱连接处的预冷器风扇空气进口弯头导管出现断裂,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必须完成下列工作(除非事先已经完成):
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不超过18个月或累计使用2000飞行小时前(以先到为准):
1.根据SB A340-78-4011的要求在反推预冷器口安装流量转向器;
2.根据SB A340-54-4004的要求用新件来更换连杆及其附件; 注:根据SB A340-36-4010和本指令四.1和四.2的要求完成对预冷
CAD1997-A340-07 /39-1957
器风扇引气的检查后可以取消CAD97-A340-08的要求。五. 生效日期:1997年 6月 25日六. 颁发日期:1997年 6月 19日七. 联系人: 何正华
民航华东管理局适航处 62688899-26120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 A 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7-A340-08 修正案号:39-1958
一. 标题:检查发动机引气系统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生产线上没有完成AIRBUS INDUSTRIE 改装号44889的所有A340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DGAC颁发的 AD95-072-017(B)R2
2.AIRBUS INDUSTRIE SB A340-36-4010(或以后批准的修订版)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CAA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1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