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清洁本指令A段中所规定的内/外侧半轮毂,和 (II).检查半轮毂是否有腐蚀或脱漆。如果发现任何腐蚀或大范围脱漆,则在下次飞行前去漆和去腐蚀,和 (III).对轮缘槽区域进行涡流检查,探测是否有裂纹。
(2).如果在上述的检查中发现有裂纹,则在下次飞行之前,按部件维护手册的要求修理或更换机轮半轮毂。
B.在本指令生效后2年内,对于安装了本迪科斯(BENDIX)公司生产的主轮组件件号为(P/N)2601571-1的飞机,其主轮内侧半轮毂序号(S/N)为B-5898或以下者,或S/NH-1721或以下者;外侧半轮毂序号(S/N)为B-5898或以下者,或S/N H-0863或以下者,按照本迪科斯服务信息函件(SIL)392R1的要求,完成本指令B(1)、B(2)段的要求,此后,可终止本指令A段的检查要求。
(1).用件号(P/N)为2607046,其序号(S/N)为5899或以上,或S/N为H-1722或以上的内侧半轮毂,更换本指令B段所述的内侧半轮毂。和
(2).用件号(P/N)为2607047,其序号(S/N)为5899或以上,或S/N为H-0864或以上的外侧半轮毂,更换本指令B段所述的外侧半轮毂。
D.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证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但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五. 生效日期:1997年9月16日
六. 颁发日期:1997年8月26日
七. 联系人: 邵仁明 民航华北管理局适航处 010-64592341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 A 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7-S365-01R1 修正案号:39-1999
一. 标题:检查主减速器悬挂组件横杆
二. 适用范围:
装有件号为PN365A38-3023-20,-21,-22,-23和-24的主减悬挂组件横杆,这些横杆未执行MOD 0763B80改装的AS365N,N1和N2直升机(改装后的新件号为365A38-3062-20)。
三. 参考文件:
1.DGAC97-093-041(AB)R1;
2.ECF服务电传 N'05.00.37。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1997-S365-01,39-1909
由于发现横杆裂纹,在本指令生效之日起,必须按下列要求执行检查:
1.根据ECF服务电传05.00.37的BB和CC段,检查主减悬挂组件横杆中段有无裂纹和故障。
1.1
对AS365N和N1,第一次使用横杆到50000运行循环时,和AS365N2第一次使用横杆到30000运行循环时检查。
1.2
对运行循环记录高于50000(N和N1型)和高于30000(N2型),在15天或75飞行小时内(先到为准)完成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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