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到1992年2月22日(CAD91-A310-12R1生效之日)为止,自新件起使用已超过三年,并在超过三年之后进行过翻修,但在有关区域未经除锈防腐处理;
(c)到1992年2月22日(CAD91-A310-12R1生效之日)为止,已经翻修过,并已在有关区域进行过除锈防腐处理。
2.除非已事先完成,在本适航指令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空中客车工业公司1991年10月22日颁发的AOT 32-04R1的4.2.2A节的工作指令,对下列筒体进行一次筒体和件号为D53256的垫片之间的间隙检查;
(a)到1992年2月22日(CAD91-A310-12R1生效之日)为止,自新件使用不到三年;
(b)到1992年2月22日(CAD91-A310-12R1生效之日)为止,已经在上一个三年中进行了翻修,在相关区域未经除锈防腐处理;
(c)自新件使用后,已完成了空中客车SB A310-32-2066R1 /MESSIER BUGATTI 470-32-640;
(d)自1992年2月22日起到本适航指令生效之日已经翻修。
3.按照MESSIER BUGATTI SB 470-32-726R2工作指令进行一次目视检查,并随后按规定延迟时限和工作指令进行一次涡流探伤。本适航指令1和2谈及的间隙测量应作为参数应用。
4.在检查期间,如探测到任何裂纹,此筒体必须在下次飞行前更换。
5.按MESSIER BUGATTI SB 470-32-726R2规定的检查间隔,重复进行间隙测量和涡流探伤。
注:各种情况下的检查结果必须报地区适航处和制造厂(Airbus Industries 和MESSIER BUGATTI)
6.终止工作:
(a)在下次翻修或修理期间,完成了MESSIER BUGATTI SB 470-32-763和470-32-640,即可取消本适航指令的要求。
(b)在本适航指令生效之日前,主起落架已完成了SB A310 -32-2065/Messier Bugatti 470-32-726(原版或修订1均可),而且在完成这些服务通告期间:
--测量到的间隙小于1mm(0.039in)。
CAD1991-A310-12R3 /39-1240
--在筒体有关区域未发现氧化镉或铁锈。
则此主起落架在下次翻修前可不作此检查。但如果在下次此起落架翻修期间未完成6(a)规定工作,则应按本适航指令5段规定继续进行重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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