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按照FOKKER附件SB P41440-78-02(1993.12.17或以后荷兰适航当局批准的修订版),改装件号为P/N 1159P41440有关GrummanAerospace公司的备用后发动机整流罩。
注2:已经改装过的件号为P/N 1159P41440的后发动机整流罩在安装在飞机上以前,必须完成整个改装工作。没有改装过件号为P/N1159P41440的后发动机整流罩不得安装在改装过的飞机上。
五. 生效日期:1994年 6月 24日
六. 颁发日期:1994年 6月 22日
七. 联系人: 何正华 民航华东管理局适航处 (021)2687788-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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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4-MD82-04 修正案号:39-1225
一. 标题:检查 /修理/改装 APU供电线路安装座
二. 适用范围: 列在麦道MD-80服务通告24-94(1987.5.28颁发的修订1)和麦道MD-80服务通告24-100(1988.3.30颁发)上的所有DC-9-80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颁发的适航指令 AD94-09-02
2)麦道 MD-80服务通告 24-94(1987.5.28颁发的修订 1或 1993.6.7颁发的修订 4)
3)麦道
MD-80服务通告 24-100(1988.3.30颁发)
4)麦道
MD-80服务通告 24-105(1989.8.15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由于APU供电线路与邻近的结构磨擦而引起的线路短路
和电火花,并且可能在客舱地板下面着火, 根据以下情况(除非事先已经完成),必须完成以下内容。 注1:本适航指令(a)和(b)段仅仅是适航指令
CAD88-069-MD82-0016.24(a)和(b)段要求的重述,如已经完成了适航指令CAD88-069-MD82-0016.24这些要求,本段中“除非事先已经完成”将允许不重复执行本适航指令规定的要求。
(a)对于列在麦道MD-80服务通告24-94(1987.5.28颁发的修订1)
CAD1994-MD82-04 /39-1225
的飞机,在1988.11.20(适航指令CAD88-069 -MD82-0016.24的生效日期)后12个月内,按照麦道MD-80服务通告24-94(1987.5.28颁发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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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APU供电线路支撑架夹箍安装座做一次目视检查以发现是否受到损坏,并且在下一次飞行以前,修理损坏的电缆,并且改装APU供电线路安装座。
(b)对于列在麦道MD-80服务通告24-100(1988.3.30颁发)的飞机,在1988.11.20(适航指令CAD88-069-MD82- 0016.24的生效日期)后12个月内,按照麦道MD-80服务通告24-100(1988.3.30颁发),改装APU供电线路支撑架夹箍安装座。
(c)对于确认在麦道服务通告24-94(1993.6.7颁发的修订4)中Ⅳ组和Ⅸ组中并且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前已经完成本适航指令(a)和(b)段要求的检查和改装,而没有按照麦道MD-80服务通告24-94(1993.6.7颁发的修订4)检查的飞机: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12个月内,对APU供电线路支撑架夹箍安装座作一次一般性的目视检查以鉴别在夹箍和支撑架之间是否已经安装了垫片或传输线固定器(Stand Off)。
注2:在麦道服务通告24-105(1989.8.15颁发)规定的程序的完成被认为是完成本段可接受的替代方法,在本适航指令生效以前已经完成这些程序的用户不再要求重复检查这些区域。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CAA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