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2-TB20-01R1修正案号: 39-1182
一. 标题:检查 TB-20飞机的排气系统
二. 适用范围: 所有TB-20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DGAC适航指令 92-152(A)R2
2.SOCATA TB飞机服务通告 10-072-78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1.
为确保排气系统的完整性,必须在本指令生效后的50飞行小时内按照服务通告SB10-072-78第4节和第5节的说明,更换安装座凸缘密封垫以及安装座凸缘和歧管的连接件(除非事先已经完成)。若采取其它等效的方法执行本指令,必须按照适航管理程序AP-39-01中5.4的要求完成报批手续。
2.发动机整流罩装好后,要使排气管位于整流罩下部孔的中间,确保不发生因左前歧管使整流罩过热的情况。
3.如果排气管侧缘裂纹,可选装10-9196元件。
4.如果热交换器上有裂纹,参考维护手册Ⅷ.6或21.40。
5.在飞机履历本上记录本指令的执行情况。
五. 生效日期:1994年4月26日
CAD1992-TB20-01R1/39-1182
七. 联系人:蔡标 民航西南管理局适航处 5581466-2538
C A A C
适航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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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4-F100-05 修正案号:39-1183
一. 标题:检查刹车磨损
二. 适用范围: 装有件号(P/N)在本适航指令(a)段中刹车的F100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颁发的适航指令 94-06-06
2)飞机刹车公司(ABS公司)颁发的服务通告 FO100-32-35和 FO100-32-38
3)ABS公司附件维修手册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在中断起飞时,为了防止降低刹车的有效性,根据以下情况(除非事先已经完成):
(a)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180天内,必须完成本适航指令(a)(1)和(a)(2)段的要求。
(1)把下面表中的昀大刹车磨损限制插入到FAA批准的维修检查项目中去并符合这些测量的要求。 刹车制造厂家
飞机刹车系统公司[ABS] 表1
CAD1994-F100-05 /39-1183
设定昀大--没有翻修过的刹车
测量昀大 替代的磨损
刹车件号 磨损销(英寸/毫米) 测量值(英寸/毫米)
5008132-2 1.85英寸(47mm) 4.00英寸 (101.6mm)
5008132-3 1.85英寸(47mm) 4.00英寸 (101.6mm)
5008132-4 2.10英寸(53.3mm) 4.25英寸 (107.9mm)
5008132-5 2.10英寸(53.3mm) 4.25英寸 (107.9mm)
5008132-6 2.10英寸(53.3mm) 4.25英寸 (107.9mm)
5008132-7 2.10英寸(53.3mm) 4.25英寸 (107.9mm)
注1:在ABS公司附件维修手册中的零件目录清单AP-652(FOKKER手册NO.32-43-77)或在ABS公司服务通告FO100-32-35可以找到为没有翻修过刹车测量的程序。而ABS服务通告FO100-32-35没有包含件号为P/N5008132-2和-3刹车的测量的程序。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CAA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