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4-MULT-05 修正案号:39-1138
一. 标题:检查 DME-700测距设备
二. 适用范围:
安装件号为622-4540-20,622-4540-022,622-4540-120,和622-4540-121,所有系列号的DME-700测距设备的B737,B747-400,和B767;MD80,MD11; A300,A310,A300-600,A320,和A340;FK-100型飞机(所有系列号),但不限于这些飞机。
三. 参考文件: FAA适航指令 AD94-02-02 修正案 39-8799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这些适用范围内的DME组件不正确的工作而可能引起错误导航,必须在本指令生效后12个日历月内完成下述工作(除非事先已经完成外):
(a)按本指令(c)段表格中所示的适用服务资料(通告)改装测距设备以确保航空无线电公司(ARINC)429距离输出是精确和及时的。
(b)按本指令(c)段表格中所示的适用服务资料(通告)改装测距设备以确保适当的预置和正确的DME距离指示。
(c)按下列表格所示适用的服务通告中施工说明部分完成本指令
(a)和(b)段所要求的改装:
CAD1994-MULT-05 /39-1138
柯林斯服务通告 (SB)/ 日 期 适用的件号 (622-4540-XXX)
状态
服务通告(SB) 20修改1/ 1991.8.30 所有适用的系列号1到4272的
抑制 -020,-120 DME-700组件。
服务通告(SB) 25/消音 1992.11.11 所有适用的由-020-021, 或-022
抑制,抑 制和距离跳跃 转换为-023的DME-700组件。SB20
必须先于或同时与SB25一起实施。
SB24 与SB25合并。
服务通告(SB) 26/消音抑1992.10.20 所有适用的由-120或-121转换为
制,抑 制和距离跳跃 -122的DME-700组件。SB20必须先
于或同时与SB26一起实施。SB26
取消了SB21的要求。
注:SB20中所示的抑制状态DME的改装从系列号4248开始在制造厂实施。
五. 生效日期:1994年3月8日
六. 颁发日期:1994年 2月 28日
七. 联系人: 王彦田 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司 4012233-8962
C A A 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4-MULT-06 修正案号:39-1139
一. 标题:检查 TCASⅡ计算机组件
二. 适用范围:
安装防撞警告系统(TCAS)Ⅱ计算机组件的下列机型(但不限于这些机型):A300-600,A310-200,A310-300, B737-200,B737-300,B737-500;B747-200,B747-300, B747-400,和B747SP;B757-200和-300系列;MD-82,MD-11;Short Brothers SD3-60系列;DHC-8-100系列
三. 参考文件: FAA适航指令 AD94-01-04 修正案 39-8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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