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飞机飞行手册中第4.13部分,昀大连续飞行(起飞或中止起飞)重量(AMXIMUM QUICK TURNAROUND WEIGHT):无变化.
G.完成本指令可采用能保证安全的替代办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但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五. 生效日期:1994年2月21日
六. 颁发日期:1994年2月21日
七. 联系人: 王晓明 民航华北管理局适航处 4562342
C A A 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4-B747-01 修正案号:39-1133
一. 标题:在上舱撤离滑梯护板上加装封严固定板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生产线号为981号以前的B747-400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94-01-15 39-8797
2.波音电传 M-7240-94-0296 1994年 2月 15日
3.波音紧急服务通告 SB747-25A3056 1993年 7月 12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飞机上舱撤离滑梯护板(FASCIA PANAL)下部的封严条脱落,而被吸入撤离系统的涡轮风扇内,妨碍撤离滑梯在紧急情况下的充气,要求完成下述工作:
A.在本指令生效后6个月内,根据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47-25A3056,在上舱紧急撤离系统护板上安装铝封严条固定板,以把封严条连接到护板上。
B.完成本指令可采用能保证安全的替代办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但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五. 生效日期:1994年3月3日
CAD1994-B747-01 /39-1133
七. 联系人: 王晓明 民航华北管理局适航处 4562342
C A A 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CAA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