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完成本指令可采用能保证安全的替代办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但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五. 生效日期:1993年 11月 3日
六. 颁发日期:1993年10月29日
七. 联系人: 王晓明 民航华北管理局适航处 4562342
C A A 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3-DHC6-03 修正案号:39-1086
一. 标题:检查机翼蒙皮与前梁的连接铆钉
二. 适用范围: 所有未进行6/1645和6/1893改装的DHC-6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加拿大运输部 AD CF-93-25 (1993年 10月 14日颁发)
2.DeHavlland服务通告 6/517 (1993年 8月 10日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据悉,位于着陆灯和发动机短舱之间区域内的机翼下部和前缘蒙皮与前梁凸缘相连接的铆钉头部已发现腐蚀。如果忽视这类腐蚀,最终将导致铆钉松动并脱落。铆钉丢失将破坏连接处结构完整性,影响机翼结构疲劳寿命。为了及时发现这类腐蚀,必须按照服务通告6/517(1993年8月10日颁发或其后的更改版)第Ⅲ部分 “施工说明”完成以下工作(除非事先已完成):
A.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3个月或500飞行小时以内,按照上述服务通告A部分进行详细的目视检查,除非已完成本指令B段中所规定的安装。如果发现任何不可使用的铆钉,则按照服务通告C部分进行工作。如果在连接处有四个或四个以上的铆钉丢失或失效,则按照服务通告B部分进行工作。
B.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6个月之内,按照上述服务通告C部分完成
CAD1993-DHC6-03 /39-1086
下列改装:
1.对于序号580(包括580)以前的飞机,应完成6/1645改装。该改装包括机翼站位122.50至135.00之间前缘皮与前梁下部结构相连接处安装蒙耐尔合金铆钉。
2.对于所有飞机,应完成6/1893改装。该改装包括机翼站位
122.50至135.00之间机翼下部蒙皮与前梁下部结构相连接处安装蒙耐尔合金铆钉。
五. 生效日期:1993年 11月 23日
六. 颁发日期:1993年 11月 5日
七. 联系人: 程晋萍 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司 4012233-8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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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3-B747-14 修正案号:39-1087
一. 标题:改装 BF Goodrich公司生产的撤离滑梯/救生船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装有BF Goorich公司生产的撤离滑梯/救生船的B747-200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3-20-04 修正案 39-8712
2.波音电传 M-7240-93-2091 (1993年 11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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