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注意防骗
网曝天猫店富美金盛家居专营店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
(D)通风空气流量变得不适于安全工作。
(ii)必须有措施,能在任何加温器(其供热对安全运行是至关重要的)被本条(e)(1)(i)
规定的自动装置切断后向机组发出警告。
(2)为满足本条要求所设的任何单个加温器的安全控制装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i)与其他加温器(其供热对安全运行是至关重要的)所用的部件无关;
(ii)能保持加温器断开,直到由机组重新起动为止。
(f)空气进口 每个供燃烧和通风用的空气进口的设置,必须使得在下列任何工作条件下
不会有可燃液体或蒸气进入加温器系统:
(1)正常工作期间;
(2)任何其他部件发生故障后。
(g)加温器排气 加温器排气系统必须符合第23.1121 和第23.1123 条的规定。此外,在
加温器排气系统设计中,必须采取措施使燃烧产物安全排出以防发生下列情况:
(1)排气中的燃油渗漏到周围舱内;
(2)废气冲撞周围的设备或结构;
(3)因排气而点燃可燃液体(如果是在装有可燃液体管路的舱内排气);
(4)排气限制了回火的迅速释放,以至引起加温器损坏。
(h)加温器燃油系统 每个加温器的燃油系统,必须满足对动力装置燃油系统的要求中
涉及加温器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通风气流中每个加温器的燃油系统部件,必须用外罩保护,
使其漏油不能进入通风气流。
(i)排放装置 必须有排放装置,安全排放可能积聚在燃烧室或热交换器中的燃油。该装
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排放装置在高温下工作的任何部分,必须具有与加温器排气部分相同的保护;
(2)每个排放装置必须防止在任何运行条件下出现危险的结冰。
第23.863 条 可燃液体的防火
(a)凡可燃液体或蒸气可能因液体系统渗漏而逸出的区域,必须有措施尽量减少液体和
蒸气点燃的概率以及万一点燃后的危险后果。
(b)必须用分析或试验方法表明符合本条(a)的要求,同时必须考虑下列因素:
(1)液体渗漏的可能漏源和途径,以及探测渗漏的方法;
(2)液体的可燃特性,包括任何可燃材料或吸液材料的影响;
(3)可能的引燃火源,包括电气故障、设备过热和防护装置失效;
(4)可用于抑制燃烧或灭火的手段:例如截止液体流动、关断设备、防火的包容物或
使用灭火剂;
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
- 84 - CCAR 23 R3
(5)对于飞行安全是关键性的各种飞机部件的耐火、耐热能力。
(c)如果要求飞行机组采取行动来预防或处置液体着火(例如关断设备或起动灭火瓶),
则必须备有迅速动作的向机组报警的装置。
(d)凡可燃液体或蒸气有可能因液体系统渗漏而逸出的区域,必须确定其部位和范围。
第23.865 条 飞行操纵系统、发动机架和其他飞行结构的防火
位于指定火区或可能受到指定火区着火影响的邻近区域的飞行操纵系统、发动机架和其
他飞行结构,必须用防火材料制造或屏蔽,使之能经受住着火影响。如果发动机振动隔离器
的非防火部分受到着火影响性能下降,则振动隔离器必须包含适当的功能确保能保持住发动
机不脱落。
[2004 年×月×日第三次修订]
闪电评定
第23.867 条 电气搭铁和闪电与静电防护
(a)必须防止飞机因受闪电而引起灾难性后果。
(b)对金属组件可用下列措施之一表明符合本条(a)的要求:
(1)该组件正确地搭接到飞机机体上;
(2)该组件设计成不致因闪电而危及飞机。
(c)对非金属组件可用下列措施之一表明符合本条(a)的要求:
(1)该组件的设计使闪电的后果减至最小;
(2)装有可接受的分流措施将产生的电流分流,以使其不危及飞机。
[2004 年×月×日第三次修订]
其他
第23.871 条 定飞机水平的设施
必须有确定飞机在地面处于水平位置的设施。
E 章 动力装置
总则
第23.901 条 安装
(a)就本章而言,飞机动力装置的安装包括下列部件:
(1)推进所必需的部件;
(2)影响主推进装置安全的部件。
(b)每一动力装置安装的构造和布置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直到申请批准的最大高度,均保证安全工作;
(2)是可达的,以进行必要的检查与维护;
(c)驾驶员必须能够容易地拆下或打开整流罩的短舱,以便在飞行前检查时发动机舱有
足够的可达性和敞开性。
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
CCAR 23 R3 - 85 -
(d)每一涡轮发动机安装的构造和布置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引起的机匣振动不得超过发动机型号合格审定时所确定的振动特性;
(2)确保安装的发动机经受进气道吸入雨、冰雹、冰和鸟的能力不得低于第23.903 条
(a)(2)对发动机本身所要求的能力。
(e)安装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发动机型号合格证和螺旋桨型号合格证中规定的安装说明;
(2)本章适用的规定;
(f)每一辅助动力装置安装必须满足本规章中适用的要求。
[1990 年7 月18 日第一次修订,2004 年×月×日第三次修订]
第23.903 条 发动机
(a)发动机型号合格证
(1)每型发动机必须具有型号合格证,并且必须满足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涡轮发动机
飞机燃油排泄和排气排出物规定》(CCAR-34)中的适用要求。
(2)每型涡轮发动机及其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i)符合2002 年4 月19 日生效的中国民用航空规章《航空发动机适航规定》
(CCAR-33)中第33.76 条、第33.77 条及第33.78 条的规定;
(ii)符合1988 年2 月9 日生效的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33 部中33.77 条的规定;如果
发动机使用历史中的外物吸入没有导致不安全状态;
(iii)表明具有在类似安装位置上吸入的外来物未曾造成任何不安全情况的使用履
历。
(b)涡轮发动机的安装 对于涡轮发动机的安装有下列规定:
(1)必须采取设计预防措施,能在一旦发动机转子损坏或发动机内起火烧穿发动机机
匣时,对飞机的危害减至最小。
(2)与发动机各控制装置、系统和仪表有关的各动力装置系统的设计必须能合理保证,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
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