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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10-23 13:10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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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乍看起来,应急预案的制定似乎与安全管理没有多少关系。然而,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可为人们提供一
个学习和应用旨在最大限度减少伤害和损害的安全知识的机会。
11.1.4 为了能够对紧急情况做出成功的响应,有必要首先进行有效策划。应急预案为在严重意外事件 (最糟糕
的是重大事故) 发生后的一个时期内,采用系统方法管理组织事务提供基础。
11.1.5 应急预案的目的是确保:
a) 有序高效地从常规操作过渡到应急操作;
b) 授予应急权限;
c) 分配应急职责;
d) 由关键人员对采取方案中所载的措施给予授权;
e) 协调各方努力,应付紧急情况;
f) 继续安全运营或尽快恢复正常运营。
11.2 国际民航组织的要求
11.2.1 任何实施飞行或支持飞行的组织都应该具备应急预案。下列文件阐明了国际民航组织对制定应急预案的
要求或提供了这方面的指导材料:
11-1
11-2 安全管理手册 (SMM)
a) 附件14 —— 《机场》规定,在机场须建立与航空器运营及在机场进行的其他活动相匹配的机场应急预案。
该预案须为协调在机场或其附近地区发生紧急情况时采取的行动做出安排。
b) 《运行手册的编写》(Doc 9376 号文件) 指出,航空公司的运行手册应为事故发生后的人员职责和义务提供
说明和指南。手册内容应包括关于建立及运作主要事故/紧急情况响应中心 (危机管理协调中心) 的指导材
料。除了对涉及本公司航空器的事故进行指导外,手册还应为涉及其代理运营的航空器 (例如,通过代码共
享协议或合同服务) 的事故提供指导。大型航空公司可以将所有这些制定应急预案的信息汇总纳入各自运行
手册的单另卷册中。
c) Airport Services Manual (Doc 9137 号文件) (无中文译本)第7 部分 —— Airport Emergency Planning 为机场当
局和航空器经营人提供了关于制定应急预案和协调不同驻场单位 (包括经营人) 的指南。
11.2.2 为了实际可用,应急预案应该:
a) 与可能在事故发生时值勤的人员有关并且对他们是有助益的;
b) 包含检查单和可快速查阅的相关人员详细联系方式的;
c) 通过演练进行定期检验;
d) 当情况发生变化时进行更新。
11.3 应急预案的内容
应急预案通常以手册形式制成文件。它应该规定参与处理紧急情况的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任务及行动。应急
预案应该考虑到以下事项:
a) 适用的政策 应急预案应该为应急响应提供指导,例如适用于调查工作的法律和规章,与地方当局的协议
及公司的政策和优先事项等。
b) 组织工作 应急预案应通过下列方式概括说明关于应急响应组织工作的管理意图:
1) 指定应急响应小组的人员和负责人;
2) 确定应急响应小组人员的任务和职责;
3) 明确向上级报告的流程;
4) 提供设立危机管理中心 (CMC) 的细则;
5) 制定接收大量信息咨询的程序,特别是在重大事故发生后的前几天;
6) 指定企业的发言人来应对媒体;
7) 确定可用的资源,包括采取紧急措施的财务权力;
第11 章 应急预案的制定 11-3
8) 为由国家官员进行的正式调查指定公司代表;
9) 确定关键人员派遣方案。
可使用组织结构图或流程图来表明组织的职能和沟通关系。
c) 通知 应急预案应规定遇紧急情况应通知组织中的什么人,谁应向外发布通知以及采用何种方式。应考虑
需要通知下列各方:
1) 管理者;
2) 国家有关当局 (搜寻和救援部门、管理当局、事故调查委员会等);
3) 当地应急响应服务部门 (机场当局、消防部门、警方、急救服务部门、医疗机构等);
4) 遇难者的亲属 (这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在许多国家由警方负责);
5) 公司人员;
6) 媒体;
7) 司法、会计和保险部门的代表。
d) 初始响应 根据情况的不同,初始响应小组可能被派往事故现场以加强当地资源,并照管组织的权益。构
建初始响应小组时需考虑以下一些因素:
1) 初始响应小组组长应是谁?
2) 小组成员应包括哪些人?
3) 组织的事故现场发言人应是谁?
4) 在特殊设备、服装、文件、运输工具、食宿方面有什么要求?
e) 附加援助 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雇员可在编制、演练和更新一个组织的应急预案中提供有益帮助。他们
的专门技能有助于规划和执行下列任务:
1) 在坠机演习中扮演乘客;
2) 帮助生还者;
3) 安抚近亲。
11-4 安全管理手册 (SMM)
f) 危机管理中心 (CMC) 一旦符合了启动标准,就应在组织总部建立危机管理中心。此外,可在事故现场或
其附近建立指挥部 (CP)。应急预案应涉及如何满足下列要求:
1) 人员安排 (在初始响应时期可能每周7天,每天24小时都要有值班人员) ;
2) 通讯设备 (电话、传真、因特网等);
3) 坚持记应急活动日志;
4) 收集与紧急情况相关的公司记录;
5) 办公设备和供应品;
6) 参考文件 (例如应急响应检查单和程序、公司手册、机场应急预案和电话簿等)。
航空公司或其他专业性组织可能需要将危机管理中心的服务工作外包,以便在远离总部基地的地方发生危机
情况时维护经营人的权益。通常,公司人员应尽快前往该外包的中心,辅助它的工作。
g) 记录 组织除了需要坚持记有关事件和活动的日志外,还必须向国家调查小组提供信息。应急预案应该允许
向调查人员提供以下信息:
1) 与航空器、飞行机组和运行等相关的所有记录;
2) 联络点及与事件相关人员的联络方式清单;
3) 同与事故有关的人员的访谈记录及这些人员的陈述记录;
4) 所有照片和其他证据。
h) 事故现场 重大事故后,许多职能部门的代表有合法理由接近现场,例如警察、消防队员、医生、机场当
局、验尸官、国家事故调查人员、救援机构 (如红十字会) 以及媒体。虽然对这些利益相关者的活动进行协
调是国家警察当局和/或调查当局的职责,但是在事故现场航空器经营人应对以下方面的工作做出明确交
待:
1) 在事故现场指派一名航空公司高级代表 (无论事故发生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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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地址:ICAO安全管理手册(SMM)(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