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7-B737-04修正案号:39-1840
一. 标题:检查或重新加工副翼操纵传输机构
二.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所有波音B737-200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7-01-10 修正案 39-9881
2.波音
B737服务通告 27-1033 1970年 2月 13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由于横向操纵系统传输机构内的机械干扰意外的严重操纵失常,这可能导致在超控卡阻时驾驶盘行程减少和驾驶盘的操纵力大于正常用力,要求完成下述工作(已完成者除外):
A.在本指令生效后18个月内,按波音B737服务通告27-1033的要求完成本指令A(1)或A(2)段中的工作:
(1).按上述服务通告的《施工说明》中 “程序Ⅰ”的要求,用一个新的改装过的传输机构更换件号(P/N)为65-54200-4或-5的副翼操纵传输机构,或;
(2).按上述服务通告的《施工说明》中 “程序Ⅱ”的要求,重新加工现有的件号(P/N)为65-54200-4或-5的副翼操纵传输机构。
B.完成本指令可采取能保证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但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CAD1997-B737-04/39-1840
五. 生效日期:1997年2月19日
六. 颁发日期:1997年2月3日
七. 联系人: 邵仁明 民航华北管理局适航处 64592341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 A 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7-A340-02 修正案号:39-1841
一. 标题:检查主起落架延时活门和单向活门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装有下列件号(所有序号)收上支架的所有A340飞机 201428224,20142225,201428226,201428227,20142851,201428252,201428253,201428254,201478207,201478208,201478210,201478211(所有序号)和201478217(序号0018WHM或0022WHM),201478218(序号0034WHM或0041WHM),201478220(序号为0003WHM),201478221(序号为 0031W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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