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空客服务通告 A320-28-1052 Rev.2(94.9.8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保证机翼油箱内安装正确的P型线卡,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一)在本指令生效6个月内,按照空客1994年9月8日发布的服务通
告A320-28-1052第2次修正版的内容,实施一次性检查,以查实机翼燃油箱内外侧6肋处是否安装正确的P型线卡以及线卡处导线是否有损伤。凡在本指令生效前,按照空客服务通告A320-28-1052第1次修正版完成上述内容的认为已完成本指令。
(1)如果检查中发现线路有任何损伤,在下一次飞行前按照飞机线路手册进行修复。
(2)
如果安装有P/N NSA5515-03NF或NSA5516-03NV的P型线卡,在下一次飞行前,依照服务通告的要求,用P/N NSA5515-03NF或NSA5516-03NV新的抗燃油P型线卡替换。
CAD1996-A320-12/39-1726
(二)本指令可采取等效的办法或调整完成时间,但必须获得适航
部门的批准。 (三)为完成本指令而进行的调机飞行,可申请特许飞行。 (四)空客服务通告A320-28-1052第2次修正(1994.9.8发)。
有效页清单:
页号 修正版 颁发日期
1--5 2 94年9月8日
6--9 原版 93年7月7日
五. 生效日期:1996年 10月 9日
六. 颁发日期:1996年 10月 4日
七. 联系人:王坚 民航西南管理局适航处 (028)5702572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 A 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6-A320-14修正案号:39-1727
一. 标题:滑梯 /滑筏释放索的检查
二. 适用范围: A320-111/211/212/214/231/232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DGAC AD96-171-083(B)
2.空客
A.O.T.25-12
3.空客
A.O.T.25-12 Rev.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由于释放索不起作用,导致1号和4号左右滑梯/滑梯筏无法打开所造成的危险,要求在有效期完成以下工作:
---300飞行小时以内,详细检查索的球形末端有无任何变形或呈锯齿形,并且依照1996年3月21日空客A.O.T.25-12第1次修正中给定的正确尺寸查对释放索的长度是否正确。已执行了对1号和4号左右门释放索详细目视检查的除外。
---在下一次飞行前,换下全部损坏的或尺寸不正确的索;或者依照MEL的要求给出在应急撤离时不使用受影响的滑梯/滑梯筏的声明。
注:凡按1996年1月4日空客A.O.T.25-12实施了的飞机必须依照本指令重新检查。
在完成本指令或A.O.T.25-12 Rev.1后不再要求采取进一步措施。
CAD1996-A320-14/39-1727
五. 生效日期:1996年 10月 7日
六. 颁发日期:1996年 10月 4日
七. 联系人:王坚 民航西南管理局适航处 (028)5702572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CAA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