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AIRBUS INDUSTRIE SB A340-32-4082(或以后批准的修订版)
3.AIRBUS INDUSTRIE SB A340-32-4092(或以后批准的修订版)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鉴定收上支架的疲劳寿命,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1.在累计使用2400次起落以前,按照AIRBUS INDUSTRIE SB A340-32-4082的要求对主起落架(右和左)上的延时活门和单向活门做
CAD1997-A340-02 /39-1841
操作检查(除非事先已经完成);
2.根据操作检查的结果,完成下列其中之一的工作:
a.操作检查的结果不符合规定: -在下次飞行前,按照SB A340-32-4082的要求更换主起落架的延时活门和单向活门;
-在累计使用3250次起落以前,按照SB A340-32-4092的要求更换主起落架(右和/或左)的收上支架;
b.操作检查的结果符合规定: -在累计使用4300次起落以前,按照SB A340-32-4092的要求更换
起落架(右和左)的收上支架; 注2:这些收上支架更换后按AMM第5章的有关要求执行。
五. 生效日期:1997年 2月 19日
六. 颁发日期:1997年 2月 12日
七. 联系人: 何正华 民航华东管理局适航处 62688899-26120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C A A 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7-DHC8-03 修正案号:39-1842
一. 标题:检查螺旋桨关键性部件
二. 适用范围: Hamilton Standard 14SF系列螺旋桨
三. 参考文件:
1.FAA适航指令 96-25-20, 修正案 39-9863
2.Hamilton Standard 1996.4.23发布的 SB 14SF-61-70R1或原版
3.中国民航 CAD93-DHC8-07R2, 修正案 39-1539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由于螺旋桨关键性部件发生故障,致使螺旋桨失去控制,并可能进一步导致飞机失控,完成下列工作:
(a)在本指令生效后,6000使用小时或3年内,以先到为准,按照SB 14SF-61-70R1的要求,检查传输管组件和螺旋桨控制组件(PCU)关键部位的磨损情况,此后以不超过10500使用小时的间隔进行重复检查, 对于已按CAD93-DHC80-07R2安装辅助驱动套管轴(Secondary Drive Quill,简称SDQ)的PCU,不需要再执行初次检查,可以按照自安装SDQ后的使用小时直接进入重复检查。
(b)在本指令生效后,10500小时以内或者到达下次主要检查间隔的时候,以先到为准,按照SB 14SF-61-70R1的要求,检查作动筒关键部位的磨损情况,此后以不超过10500使用小时的间隔进行重复检查。
CAD1997-DHC8-03 /39-1842
(c)每次检查后,如发现有不符合SB 14SF-61-70R1定义的返回使用标准的部件,则应在下一次飞行之前,用可用件进行更换。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CAA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1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