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下次飞行前,对在1994年2月15日以后(包括1994年2月15日)
CAD1995-MULT-08R1 /39-1395
“组装”的发动机,要确定在 “组装”过程中是否更换过连杆螺栓。本适航指令仅适用于1994年2月15日以后(包括1994年2月15日)更换过连杆螺栓的发动机。
4.
在下次飞行前,对在1994年2月15日以后(包括1994年2月15日)更换过连杆螺栓的发动机,要确定这些连杆螺栓是否是直接从达信·来科明或飞机技术公司(Aircraft Technologies,Inc)采购的。本适航指令不适用于更换过的连杆螺栓是直接从达信·来科明或飞机技术公司采购的.另外,本适航指令不适用于在达信.来科明制造或重新制造的发动机。
5.
在下次飞行前,对在1994年2月15日以后(包括1994年2月15日)更换过连杆螺栓的发动机,这些连杆螺栓不是直接从达信·来科明或飞机技术公司采购的,应目视检查确定连杆螺栓,若有明显凸字母SPS、S、C或FC,则可确定为达信·来科明件;若连杆螺栓头蚀刻有SL75060,则可确定为SAP公司(Superior Air Parts,Inc.)生产的PMA件;若连杆螺栓头锻打有AL75060,则可确定为飞机技术公司生产的PMA件。若连杆螺栓确定为本段所描述的,则不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
6.
若连杆螺栓按本适航指令5.段不能确定,则在下次飞行前,拆去不合格的连杆螺栓,以可用件更换之。
五. 生效日期:1995年 4月 20日
六. 颁发日期:1995年 4月 19日
七. 联系人: 孙晓宁 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司 4012233-8987
C A A 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5-MD82-04 修正案号:39-1397
一. 标题:检查 /更换水平安定面主配平马达
二. 适用范围: 列在MD MD-80 ASB A27-342(1994.8.4颁发)上的所有型号为DC-9-80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颁发的适航指令 AD95-06-04修正案 39-9174
2.MD
MD-80 ASB A27-342(1994.8.4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水平安定面主配平马达失效,必须完成下列内容: 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6个月内,按照有关服务通告,对水平安定面
主配平马达进行一次目视检查以鉴别这个马达是不是列在MD MD-80 ASB A27-342(1994.8.4颁发)受怀疑的序号上; (a).如果确认水平安定面主配平马达序号不是列在受怀疑系列中,本适航指令不再要求做进一步工作; (b).如果鉴别水平安定面主配平马达序号是在受怀疑的序号中,则在下一次航班以前,按照有关服务通告更换这个马达。
五. 生效日期:1995年 4月 27日
CAD1995-MD82-04 /39-1397
七. 联系人: 何正华 民航华东管理局适航处 (021)2687788-6126
C A A 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CAA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1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