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依据检查结果,如需要则进行修理,并按SBA300-53-6042规定间隔进行重复检查。
五. 生效日期:1995年 1月 13日
六. 颁发日期:1995年 1月 12日
CAD1995-A300-01 /39-1339
七. 联系人: 薛平贝 民航华东管理局适航处 (021)2687788-6123
C A A 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4-MD82-08R1 修正案号:39-1340
一. 标题:改装动力传输组件
二. 适用范围: 列在MD服务通告29-53(1994年4月21日颁发的修订1)上所有MD-82系列飞机(排除装有Vickers PV3-160发动机驱动泵的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颁发的 AD94-22-03、修正案 39-9052
2)MD颁发的服务通告 29-53(1994年 4月 21日颁发的修订 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由于动力传输组件(PTU)的腔体失效而引起两个液压系统丧失功能。根据以下情况(除非事先已经完成)必须完成以下内容:
在动力传输组件累计使用达到14300飞行循环以前或在本适航指令生效后9个月内,以后到为准,按照MD服务通告29-53改装件号为4100310的PTU组件。
五. 生效日期:1994年 11月 24日
六. 颁发日期:1994年 11月 22日
七. 联系人: 何正华
CAD1994-MD82-08R1 /39-1340
民航华东管理局适航处 (021)2687788-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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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5-TB20-01修正案号:39-1342
一. 标题:检查主起落架可折撑杆的安装座
二. 适用范围: 序号1-9999的TB20飞机
三. 参考文件:
DGAC AD94-266(A)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确保可折撑杆的安装座完好,应对其进行定期的裂纹探伤检查:
(1)
对于已达到或超过6000次起落或4000飞行小时(以先到者为准)的飞机,应在下次100飞行小时之前或最迟在1995.10.31之前完成检查,以后每1500次起落或1000飞行小时(以先到者为准)重复检查。
(2)对于未达到6000次起落或4000飞行小时的飞机,当飞机达到6000次起落或4000飞行小时(以先到者为准)时进行首次检查,以后每1500次起落或1000飞行小时(以先到者为准)重复检查。
如果发现有裂纹,按苏柯在TB飞机第10.080.57号服务通告中的说明更换安装座。 在飞机履历本中记录本指令的执行情况。
五. 生效日期:1995年1月12日
CAD1995-TB20-01/39-1342
七. 联系人:蔡标 民航西南管理局适航处 (028)5581466-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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