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此后,在该盘从新件的累积使用时间大于13,300小时以前拆下,但不能超过现行的循环寿命限制;
(2)对仅装有件号为(P/N)2-141-120-57或2-141-120-R56的第三级涡轮导向器的盘,按下述要求拆下:
(a)至本指令生效之日,该盘从新件的累积使用时间大于27,420小时,在本指令生效之后80个使用小时之内,但不能超过现行的循环寿命限制;
(b)至本指令生效之日,该盘从新件的累积使用时间小于27,420小时,在累积到27,500小时以前,但不能超过现行的循环寿命限制;
(c)此后,在该盘从新件的累积使用时间大于27,500小时以前拆下,但不能超过现行的循环寿命限制;
(3)对装过件号为(P/N)2-141-130-52或2-141-120-53和件号为(P/N)2-141-120-57或2-141-120R56的第三级涡轮导向器的盘,按下述要求拆下:
(a)按照达信·来科明公司服务通告(SB)ALF502 72-0002 修改版22(1992年12月23日)第2.B(2)节中的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确定按比例分配小时寿命限制。从按比例分配小时寿命限制扣除80个使用小时来确定各型发动机的门槛值。
(b)至本指令生效之日,该盘已等于或超过门槛值,在下一个80个使用小时内,但不能超过现行的循环寿命限制;
(c)至本指令生效之日,该盘累积值小于门槛值,在累积值大于计算的按比例分配小时寿命限制以前;
(d)此后,在累积值达到按比例分配小时寿命限制以前,拆掉该盘,但不能超过现行的循环寿命限制。
五. 生效日期:1995年4月6日
六. 颁发日期:1995年4月6日
七. 联系人: 孙晓宁 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司
CAD1995-B146-02 /39-1388
4012233-8987
C A A 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5-B146-03 修正案号:39-1389
一. 标题:检查发电机控制组件( GCU)
二. 适用范围: 所有BAe146-100A、-300A系列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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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地址:CAA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1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