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本适航指令生效后,任何人不得把有裂纹的主起落架减震支柱或主起落架组件(除非按照MD ASB MD80-32A286的要求完成检查且没有发现裂纹)安装在任何飞机上。
五. 生效日期:1996年1月8日
六. 颁发日期:1996年1月7日
七. 联系人: 何正华 民航华东管理局适航处 (021)2687788-6216
C A A 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4-MULT-12R1 修正案号:39-1542
一. 标题:加装二次雷达应答机和高精度高度表
二. 适用范围: 使用飞行高度在3000米以上的国产航空器
三. 参考文件:
(1993)空管字第 26号《关于落实国产飞机加装高精度高度表和二次雷达应答机等机载设备的函》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空中交通管制建设和保证飞行高度改革后的飞行安全,必须完成以下工作(除非事先已完成):
1.1996年1月1日之后出厂的航空器,出厂前一律加装二次雷达应答机和高精度高度表。
2.已出厂的或即将出厂的航空器,在1996年12月31日前完成高精
度高度表的加装工作。 注:有关改装方案由航空器制造厂提出,适航部门批准后实行。
五. 生效日期:1995年 12月 29日
六. 颁发日期:1995年 12月 29日
CAD1994-MULT-12R1 /39-1542
七. 联系人: 程晋萍 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司 4012233-8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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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5-MD11-05R1 修正案号:39-1543
一. 标题:检查和改装真空废气出口管加热系统
二. 适用范围:
列于麦道紧急服务通告MD11-38A044原版和第一版上第一组的飞机,该组飞机已按1992年10月23日颁发的麦道服务通告38-15在废气出口管加热器上安装了分离式加热套箍。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95-21-04,39-9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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