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5-MD82-09 修正案号:39-1441
一. 标题:定期更换在舱顶开关板上的应急电源开关
二. 适用范围:
列在MD DC-9 SB24-150(1994.3.28颁发)的型号为DC-9-81(MD-81)、DC-9-82(MD-82)、DC-9-83(MD-83)和DC-9-87(MD-87)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 FAA颁发的 AD95-11-12 修正案 39-9245
2. MD DC-9 SB24-150(1994.3.28颁发和 1995.4.7颁发的修订 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确保已经到了最大寿命极限的应急电源开关能及时更换,必须完成下列工作(除非事先已经完成):
在舱顶开关板上的应急电源开关,自安装后累计达3年之前,或本指令生效后12个月以内,以后到为准,按照MD DC-9 SB24-150(1994.3.28颁发或1995.4.7颁发的修订1),用一个新的开关来更换应急电源开关,此后以间隔不超过3年更换应急电源开关。
五. 生效日期:1995年 7月 12日
六. 颁发日期:1995年 7月 10日
CAD1995-MD82-09 /39-1441
七. 联系人: 何正华 民航华东管理局适航处 (021)2687788-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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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5-A300-05 修正案号:39-1442
一. 标题:检查机翼中梁顶部蒙皮
二. 适用范围: 全部A300-600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 DGAC 95-086-180(B)
2. Airbus SB A300-57-6044R1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在机翼第1肋与第7肋间中梁上部蒙皮出现裂纹,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在本适航指令生效之日起3000起落内或按Airbus SB A300-57-6044R1规定的阀值,以后到为准,按SB A300-57-6044R1规定进行首检;
2.按SB A300-57-6044R1规定的间隔进行重复检查。
五. 生效日期:1995年 7月 12日
六. 颁发日期:1995年 7月 10日
七. 联系人: 薛平贝
CAD1995-A300-05 /39-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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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地址:CAA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