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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动力装置操纵器件和辅助操纵器件:
(1) 动力装置操纵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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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 纵 器 件|动作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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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或推力杆】|向前使正推力增大;向后使反推力增大
螺旋桨 |向前使转速增加
混合比 |向前或向上使富油
汽化器空气加热 |向前或向上使冷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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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低压头增压器、向前或向上
增压器 |使压力增大
|对于涡轮增压器、向前、向上或
|顺时针转动使压力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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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辅助操纵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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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器件|动作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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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落架 |向下使起落架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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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2月18日第二次修订〕
§25.781 驾驶舱操纵手柄形状
驾驶舱操纵手柄必须符合下图中的一般形状(但无需按其精确大小和特定比例):
襟翼操纵手柄(略) 起落桨操纵手柄(略)
混合比操纵手柄(略) 增压器操纵手柄(略)
【功率或推力】操纵手柄(略) 转速操纵手柄(略)
〔1995年12月18日第二次修订〕
§25.783 舱门
(a) 每个座舱必须至少有一扇易于接近的外部舱门。
(b) 每扇外部舱门必须有措施锁定并保险,以防飞行中打开(被人无意中打开或是
由于关闭时或关闭后机构损坏或单个结构元件损坏而打开)。即使在飞机内侧有人拥挤在门
上,每扇外部舱门必须能从内外两侧开启。如果有措施防止乘员拥在门上影响开门,可以使
用向内打开的舱门。开门装置必须简单明显,其设置和标记必须使得即使在黑暗中也易于辨
明位置和操作。可以使用辅助锁定装置。
(c) 每扇外部舱门必须能合理地避免在轻度撞损中因机身变形而卡住。
(d) 每扇外部舱门的位置安排必须保证,当人们以合适的操作程序使用舱门时,不
会被螺旋桨打伤。
(e) 必须有对锁定机构作直接目视检查的措施,来确定那些打开时首先作非内向运
动的外部舱门(包括旅客门、机组门、服务门和货舱门)是否完全关闭并锁定。在机组成员
使用手电筒或相当光源的工作照明条件下,必须能看清该措施。此外,如果有任何外部舱门
未完全关闭并锁定,必须有目视警告装置来告知有关的飞行机组成员。对于打开时首先作非
内向运动的舱门,该装置必须设计得使导致误示关闭和锁定的任何故障或故障组合的概率很
小。
(f) 外部舱门必须有措施防止在舱门未完全关闭和锁定的情况下开始将飞机增压到
不安全的水平。此外,必须通过安全性分析表明舱门偶然打开的概率极小。
(g) 不宜用作应急出口的货舱门和服务门只需符合本条(e)【和(f)】的要求,
并能防止在飞行中因机械损坏或单个结构元件损坏而打开。
(h) 机身侧面的每扇旅客登机门必须适于作为A型、Ⅰ型或Ⅱ型旅客应急出口,并
且必须符合适用于该型旅客应急出口的§25.807至§25.813的要求。
(i) 如果作为旅客应急出口的旅客登机门上装有整体式梯子,则该梯子必须设计成
在下列情况下不会降低旅客应急撤离的有效性:
(1) 舱门、整体式梯子和操纵机构受到§25.561(b)(3)规定的相对于周
围结构分别作用的惯性力;
(2) 飞机处于正常的地面姿态和对应于一根或几根起落架支柱折断的每一姿态。
(j) 所有厕所的门必须设计成能防止任何人被困闭在厕所内,如果装有门锁机构,
应能不用特殊工具即可从外部开启。
〔1995年12月18日第二次修订〕
§25.785 座椅、卧辅、安全带和肩带
(a) 【对每一位2周岁以上的乘员都必须提供一个座椅(或卧铺,对必须卧床者)。】
(b) 【指定供人在起飞和着陆时占用的每一位置处的座椅、卧铺、安全带、肩带以
及附近的飞机部分,必须设计成使正确使用这些设施的人在应急着陆中不会因§25.56
1和§25.562中规定的惯性力而受到严重伤害。】
【(c)】 座椅和卧铺必须经批准。
【(d)】 与通过飞机中心线的垂直平面所成夹角大于18°的座椅上的乘员必须用安
全带和承托臂、肩、头和背脊的缓冲靠垫来保护头部免受伤害,或用安全带和肩带防止头部
触及任何致伤物体。任何其它座椅上的乘员必须用安全带以及根据座椅形式、位置和面向的
角度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措施来保护头部免受伤害:
(1) 防止头部触及任何致伤物体的肩带;
(2) 去除头部能撞到的半径范围内的任何致伤物体;
(3) 承托臂、肩、头和背脊的缓冲靠垫。
【(e)】 卧铺必须设计成前部具有带包垫的端板、帆布隔挡或等效设施,它们可承受
按§25.561规定的乘员向前惯性力。卧铺不得有在应急情况下可能使睡卧者严重受伤
的棱角和突部。
【(f) 每个座椅、卧铺及其支承结构,每根安全带或肩带及其锚固接头,必须按体重
77公斤(170磅)的使用者设计,按每种有关的飞行和地面载荷情况(包括§25.5
61规定的应急着陆情况)考虑最大载荷系数、惯性力以及乘员、座椅、安全带和肩带之间
的反作用力,此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进行座椅、卧铺及其支承结构的结构分析和试验时,可以假定向前、侧向、
向下、向上和向后的临界载荷(按规定的飞行、地面和应急着陆情况确定)分别作用,或者
当各特定方向所要求的强度得到证实时,也可采用选定的载荷组合。卧铺安全带不必承受向
前的载荷系数】。
(2) 每个驾驶员座椅的设计必须考虑§25.395规定的驾驶员作用力引起的反
作用力;
(3) 【在确定每个座椅与机体结构,或每根安全带或肩带与座椅或机体结构的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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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R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