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4 — 第I 卷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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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8
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
第1 章 总则
引言 本附件载有规定机场所应具备的物理特性和
障碍物限制面,以及机场上一般设有的某些设施和技术
服务方面的标准和建议措施(规范)。这些规范并没有限
制或控制航空器运行的意图。
在附件14 第I 卷中详述的各设施的规范,在很大程
度上已用本章所述的基准代号系统和定义中规定的拟提
供设施的跑道的类型编号相互联系起来。这不仅简化了
对本附件第I 卷的阅读,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遵循这
些规范,就可有效率地配备相称的机场。
本文件为具有当前使用的航空器或计划使用的类似航
空器的特性的航空器规定了最低机场规范。因此,没有考虑
对要求更高的航空器需提供的更多的安全措施。这种问题留
待有关当局根据每一具体机场的需要加以评价和考虑。关于
未来的航空器对这些规范的某些可能影响的指导材料,见
《机场设计手册》(Doc 9157 号文件)第2 部分。
应当注意,对于Ⅱ、Ⅲ类精密进近跑道的规范仅适
用于打算供代码为3 和4 的飞机使用的跑道。
附件14 第I 卷不包括有关机场全面规划 (诸如相邻机
场之间的间隔或单个机场的容量)、对环境的影响或在机场
发展中需要考虑的有关经济方面和其他非技术方面因素
的规范。关于这些问题的资料包括在《机场规划手册》(Doc
9184 号文件)第1 部分中。关于某一机场的发展和运营的
环境方面的指导材料包括在《机场规划手册》第2 部分中。
航空保安是机场规划和运行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
附件14 第I 卷包含了一些旨在加强机场保安水平的规
范。有关保安的其他设施的规范见附件17,关于对该问
题的详细指导材料载于《国际民航组织保安手册》。
1.1 定义
用于本附件中的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精确度 估计值或者测量值符合真实值的程度。
注:对于测量的位置数据,精确度通常用偏离所述
位置的距离表达,在该距离范围内存在着真实位置点的
规定置信度。
机场 全部或部分供航空器进场、离场和场面活动
使用的陆上或水上的一个划定区域(包括所有建筑物、
设施和设备)。
机场灯标 用以从空中指示机场位置的航空灯标。
机场许可证 由主管当局根据适用的条例颁发的机
场运行许可证。
机场标高 着陆区内最高点的标高。
机场识别标记 为帮助从空中识别机场而在机场设
置的标记。
机场基准点 机场标定的地理位置。
机场交通密度
a) 低 每条跑道平均繁忙小时起降架次不超过
15 架次,或者机场起降总架次一般不超过20
架次。
b) 中 每条跑道平均繁忙小时起降架次达到16
至25 架次,或者机场起降总架次一般为20 至
35 架次。
c) 高 每条跑道平均繁忙小时起降架次达到26
架次或更多,或者机场起降总架次一般超过35
架次。
注1:平均繁忙小时起降架次是全年每天最繁忙小
时起降架次的算术平均数。
附件14 — 机场 第I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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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8 1-2
注2:一次起飞或一次着陆即构成一架次。
航空信标 为标示地球表面上某一特定点而从各个
方位都能看见的连续发光或间歇发光的航空地面灯。
航空地面灯 非航空器上显示的所有专门为助航而
设置的灯。
飞机的基准飞行场地长度 根据颁证当局规定的相
应飞机飞行手册或飞机制造厂商提供的相同数据所示,
飞机按批准的最大审定起飞质量在海平面、标准大气条
件、无风和跑道无坡条件下起飞所需的最小飞行场地长
度。在适用情况下,飞行场地长度是指飞机的平衡场地
长度,或在其他情况下为起飞距离。
注:附篇A 第2 节提供了关于平衡场地长度概念的
资料;《适航手册》(Doc 9760 号文件)载有有关起飞距
离问题的详细指导材料。
航空器等级序号(ACN) 表示航空器对一具有规
定的标准土基类型的道面相对作用的一个编号。
注:航空器等级序号是按其重心位置(CG)对关键
起落架产生的临界荷载计算得出。一般用相对于最大停
机坪(机坪)总质量的最后重心位置来计算ACN。在特
殊情况下,最前重心位置可能使前起落架产生更临界的
荷载。
航空器停机位 停机坪上指定用于停放航空器的场
地。
停机坪 陆地机场上供航空器上下旅客、装卸邮件
或货物、加油、停放或维修之用的一划定区域。
停机坪管理服务 为管理航空器和车辆在机坪上活
动和移动而提供的服务。
着陆失败 超障高度/超障高(OCA/H)之下任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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