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标签

当前位置: 主页 > 航空资料 > 机场资料 >

时间:2010-06-10 13:01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曝光台 注意防骗 网曝天猫店富美金盛家居专营店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

4 章所规定的进近面规范。有关这些因素和其他因素的
资料,见附篇A 第1 节。
当对一条新的仪表跑道定位时,需要特别注意飞机
按仪表进近和复飞程序需要在其上空飞越的地区,以保
证这些地区的障碍物或其他因素不致限制准备使用该跑
道的飞机的运行。
3.1.1 建议:机场的跑道条数和方位应当使得准备
使用该机场的飞机的机场利用率不低于95%。
3.1.2 建议:在可能的情况下,机场跑道的定位和
定向应使进离场航迹对邻近机场的已批准用于居住的地
区和其他噪声敏感区的干扰降至最小程度,以便防止今
后产生噪声问题。
注:关于如何解决噪声问题的指导材料载于《机场
规划手册》第2 部分和《关于对航空器噪声管理的平衡
办法的指导材料》(Doc 9829 号文件)中。
3.1.3 最大容许侧风分量的选择
建议:在采用3.1.1 建议时,应假定在正常情况下,
侧风分量超过下列数值时,飞机不能着陆或起飞。
— 对基准飞行场地长度为1 500 m 或1 500 m 以
上的飞机,侧风分量为37 km/h (20 kt),除了当
由于纵向摩擦系数有时出现不足致使跑道刹车
作用不良时,其侧风分量应不超过24 km/h(13
kt)。
— 对基准飞行场地长度为1 200 m至小于1 500 m
的飞机,侧风分量为24 km/h (13 kt);
— 对基准飞行场地长度小于1 200 m 的飞机,侧
风分量为19 km/h (10 kt)。
注:影响估算利用率的各项因素以及为考虑到异常
情况的影响可能不得不留有余地的指导资料,见附篇A
第1 节。
3.1.4 所用的数据
建议:为计算利用率而选用的数据应根据尽可能长
期 (最好不少于5 年) 的可靠的风的分布的统计资料。
所采用的风的观测至少应每天8 次,观测的时间间隔应
相同。
注:这些风是指平均风速。有关阵风情况下需作若
干调整的参考材料,见附篇A 第1 节。
跑道入口的位置
3.1.5 建议:跑道入口一般应位于跑道的端头,除
非从运行考虑宜于选择其他位置。
注:关于跑道入口定位的指导材料,见附篇A 第10
节。
3.1.6 建议:当必须将跑道入口从其正常位置内移
时,无论其为永久的或临时的,应考虑与跑道入口位置
有关的各项因素。当移位是由于跑道不适用的情况时,
则在不适用的地段与内移跑道入口之间至少应有60 m
长经过清理和平整的场地。还应设置为符合跑道端安全
区的要求而增加的恰当距离。
附件14 — 机场 第I 卷
25/11/04 3-2
注:关于确定内移跑道入口的位置可能要考虑的因
素的指导材料,见附篇A 第10 节。
跑道的实际长度
3.1.7 主跑道
建议:除在3.1.9 中所述的情况外,主跑道的实际长
度应足够满足准备使用该跑道的飞机的运行要求,并且
不应小于对该飞机的运行和性能特性按当地条件加以修
正后所确定的最大长度。
注1:这条规范不一定意味着保证关键飞机以其最
大质量的运行。
注2:当确定拟提供跑道的长度和需要在跑道两个
方向实施飞行时,需对起飞和着陆的要求均加以考虑。
注3:可能需要考虑的当地条件包括标高、气温、
跑道坡度、湿度和跑道的表面特性。
注4:当没有准备使用该跑道的各种飞机的性能数
据时,关于应用一般的修正系数来确定主跑道的实际长
度的指导材料载于《机场设计手册》第1 部分。
3.1.8 次要跑道
建议:次要跑道的长度应采用相似于确定主要跑道
长度的方法来确定,惟一的例外是,它只需满足除了使
用其他跑道外还需要使用该次要跑道的那些飞机,以获
得至少95%的利用率。
3.1.9 设有停止道或净空道的跑道
建议:当跑道有停止道或净空道相联接时,跑道实
际长度如小于根据3.1.7 或3.1.8 所确定的长度,可被认
为是符合要求的;但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所提供的跑道、
停止道和净空道的组合应符合使用该跑道的各种飞机起
飞和着陆的运行要求。
注:关于使用停止道和净空道的指导材料,见附篇
A 第2 节。
跑道的宽度
3.1.10 建议:跑道的宽度应不小于下表所规定的相
应尺寸:
基准代字
基准
代码A B C D E F
1a 18 m 18 m 23 m — — —
2a 23 m 23 m 30 m — — —
3 30 m 30 m 30 m 45 m — —
4 — — 45 m 45 m 45 m 60 m
a. 基准代码为1 或2 的精密进近跑道的宽度应不
小于30 m。
注1:规定宽度的基准代码和代字的组合是为典型
的飞机特性编制出来的。
注2:影响跑道宽度的因素,见《机场设计手册》
第1 部分。
平行跑道之间的最小间距
3.1.11 建议:平行非仪表跑道打算同时使用时,其
中线的最小间距应为:
— 在较高的基准代码为3 或4 时 — 210 m;
— 在较高的基准代码为2 时 — 150 m;
— 在较高的基准代码为1 时 — 120 m。
注:航空器的湍流尾流分类的程序和湍流尾流的最
小间距载于《航行服务程序 —— 空中交通管理》
(PANS-ATM)(Doc 4444 号文件)分别载于第4.4.9 章
和第5.5.8 章。
3.1.12 建议:平行仪表跑道在《航行服务程序 —
— 空中规则和空中交通服务》(Doc 4444 号文件)和《航
行服务程序 —— 航空器的运行》(Doc 8168 号文件)
第3 章 附件14 — 机场
3-3 25/11/04
第I 卷规定的条件下打算同时使用的场合,其中线的最
小间距应为,
— 独立平行进近 — 1 035 m;
— 非独立平行进近 — 915 m;
— 独立平行起飞 — 760 m;
— 分开的平行运行 — 760 m。
除了:
a) 对分开的平行运行所规定的最小间距: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附件十四-《机场》-第I卷-第四版-中文(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