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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5-21 08:44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曝光台 注意防骗 网曝天猫店富美金盛家居专营店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

都相对的低于1947 年。2004 年共有203 人在9 次事故中死亡,是商业航空历史
上最安
全的年份。
民用航空的所有利益攸关者都承诺要进一步改善飞行安全。对国际民航组织而
言,
这意味着要保证它的所有缔约国须达到《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全球统一标准。
本组织
在60 多年当中本着全球合作和共识之精神,与管理者、工业界、服务提供者和
其他有
关各方,制定和更新公约中的规定。
航空保安,或即防止航空器或设施免遭非法干扰行为,起初并未列入公约当中,

为当时简直无法设想会有暴力致命行为对航空器和设施产生破坏。最后,为了对
劫机和
其他违法行为做出反应,1974 年通过了保安标准,被列为公约的附件17(保安)。
自2001 年美国9.11 事件之后,保安标准得到了更新并通过了新的标准。虽然警

性不再仅是一种形式,但通过加固驾驶舱舱门、机场更为严范的程序和行李检查,
直至
更为广泛地使用机读旅行文件和电子护照等措施,航空器的保安得到极大改善。
长远的
重点是世界范围对航空保安带来的新的和新涌现的威胁。
2006 年国际民用航空日的主题:“安全和保安——并列第一、永远第一”,是

航空界为保护近百亿空中旅行的旅游和商务旅客免受伤害的人士致敬。它同时还
赞赏空
中旅行者对确保其一路平安而布置的措施给予的理解与合作。
国际民航组织对这一非凡业绩深感自豪,它是基于与其缔约国及国际民用航空界

所有其他合作伙伴合作这一诚挚追求,以便为世界上的公民提供一个安全无虞的
航空系
统。
世界民航安全信息2006 年第12 期(总第50 期)
8
PIO 16/06
向ICAO 提交的政府/业界全球航空安全路线图第二部分
2006 年12 月4 日,蒙特利尔——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今日收到了全球

空安全路线图的第二部分即最后一部分。这一路线图是航空运输业界的成员与国
际民航
组织安全专家协商制定的,
目的在于在世界范围内建立同一航空安全水平。
这标志着政府和业界首次联手推出了一种统一和协调的做法,根据国际民航组织

全球航空安全计划降低事故率,尤其是在世界的发展中地区。
路线图是由业界安全战略小组(ISSG)拟定的,其成员为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IATA)、
空中客车公司、波音公司、国际机场理事会(ACI)、民用空中航行服务组织
(CANSO)、
(FSF)和航空公司驾驶员协会国际联合会(IFALPA)。业界安全战
略小组的全体成员承诺将协助实施路线图并在必要时更新该文件。
路线图的第1 部分——未来航空安全的战略行动计划——提供了国际民航组织

缔约国、各地区和业界为纠正在12 个主要重点领域的不一致与薄弱之处拟采用
的行动
框架。这些领域包括国际标准的执行、管理监督、事故征候和事故调查、安全管
理体系
(SMS)和充足的合格人员。文件为每一重点领域制定了今后十年的一个或多个
短期和
中期目标。
第2 部分——全球航空安全路线图的实施——叙述了业界为降低风险和改善世

范围的安全拟采取的具体和协调的行动并排定了其优先次序。这一部分为第1 部
分中所
确定的每项目标提议了针对业界有关方面的最佳做法和遵守指标。第2 部分还包
括了一
系列附件,载有关于现行和经证实的技术(及相关培训方案)的建议,以进一步
增强在
飞行运行、机场运行和空中交通管制领域的安全,以及通过以知识为基础的地区
评估与
部署战略在地区层面上实施。
路线图的倡议起源于国际民航组织空中航行委员会与业界代表于2005 年5 月举

的的一次会议。
ICAO 新闻公告
9
该次会议认识到,进一步增强世界范围的航空安全,需要所有利害攸关方更好地

一战略并协调努力。会议一致认为一份全球安全路线图能为此种行动提供必要的
框架,
国际航协主动提出牵头协调这项努力。
路线图的第1 部分于2005 年12 月提交给了国际民航组织,并随后得到2006 年3
月举行的国际民航组织缔约国民航局长会议的认可,会议为此建议“国际民航组
织应该
与所有国家和其他利害攸关方协作,根据全球航空安全路线图——一个协调各项
安全政
策和举措的全球框架,继续为各项安全举措制定一体化的做法。”
编注:路线图可在国际民航组织网站—— www.icao.int/fsix 上查阅。
PIO 17/06
ICAO 发布对携带上航空器的液体进行检查的建议
2006 年12 月11 日,蒙特利尔—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理事会发布了新

对液体、凝胶、气溶胶进行检查的临时保安管制指导原则,这些物品在航空器上
可能被
用作简易爆炸装置。
应把所有液体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 毫升(或其他容积与此相当的计量单位)
的容器中携带。不接受超过100 毫升以上的容器携带的液体,即使容器未装满。
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 升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容器应宽松

放置在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
塑料袋应在安检点交付目视检查。每名旅客只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
对药物、婴儿奶/食品和特殊饮食要求应给与豁免。需要有验证此种液体性质

应的适当手段。
对于按照国际民航组织的指导原则负责制定其各自违禁物品清单以保证全球统

的189 个缔约国来说,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向其进一步建议,它们也可以考虑对
在机
场免税店或在航空器上购买的液体给与豁免。但液体必须包装在封口的塑料袋
中,塑料
袋需明显地完好无损,而且需展示令人满意的证明是离境和过境旅客在旅行之日
且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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