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注意防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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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衍生性商品之外币交易所产生之各项外币资产、负债、收入或
费用, 按交易日之即期汇率折算新台币金额入帐。
资产负债表日之外币货币性资产或负债, 按该日即期汇率予以调
整, 兑换差额列为当年度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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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之外币非货币性资产或负债( 例如权益商品),依公
平价值衡量者, 按该日即期汇率调整, 所产生之兑换差额, 属公平价
值变动认列为股东权益调整项目者, 列为股东权益调整项目; 属公平
价值变动认列为当期损益者, 列为当年度损益。以成本衡量者, 则按
交易日之历史汇率衡量。
本公司采权益法评价之外币长期股权投资系以投资日之汇率折合
新台币入帐, 认列投资损益时, 则以当年度加权平均汇率折合新台币
入帐, 该项外币长期股权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再以即期汇率予以调
整, 其调整金额列为换算调整数, 作为股东权益之调整项目。
本公司以美金购买飞机并有举借美金负债, 且收入及支出货币主
要为美金者,依前证期会(88)台财证 第01665 号函之释示将航运机队
及相关负债视为「国外营运机构」, 并就该等「国外营运机构」之资产
及负债科目按资产负债表日之即期汇率换算, 两者换算所产生之差
额, 列入换算调整数, 并作为股东权益之调整项目。
避险会计
本公司从事部分衍生性商品交易, 系为管理利率、汇率及油价等
之资产负债管理活动。本公司所从事之避险交易,系属现金流量避险。
在开始从事避险交易时, 本公司备有正式书面文件, 载明避险工具及
被避险项目之避险关系、风险管理目标、避险策略及评估避险有效性
之方法。
符合适用避险会计之所有条件时, 以互抵方式认列避险工具及被
避险项目之公平价值变动所产生之损益影响数, 属现金流量避险者,
其避险工具损益认列为股东权益调整项目, 并于被避险之预期交易影
响净损益时, 转列为当年度损益; 若被避险之预期交易将认列资产或
负债,系于所认列资产或负债影响损益之期间内,转列为当年度损益;
若预期交易之避险将导致认列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 则作为该资
产或该负债之原始成本或账面价值之调整。但认列为股东权益调整项
目之净损失预期无法回收之金额, 立即转列当年度损失。
若避险工具已到期、出售、解约、执行或不再符合避险关系之条
件时, 原避险有效而直接认列为股东权益调整项目之避险工具累积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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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或损失, 于预期交易发生前, 仍应列为股东权益调整项目, 并于预
期交易发生时转列为当年度损益。
科目重分类
民国九十五年度财务报表若干科目经予重分类, 俾配合民国九十
六年度财务报表之表达方式。
会计变动之理由及其影响
首次适用新发布及修订财务会计准则公报之影响数
本公司自民国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 采用新发布之财务会计准
则公报第三十四号「金融商品之会计处理准则」及第三十六号「金
融商品之表达与揭露」, 以及各号公报配合新修订之条文。
首次适用前述新公报及相关公报修订条文时, 本公司将金融资
产及金融负债( 含衍生性商品) 予以适当分类, 原始帐列金额之调
整, 属以公平价值衡量且公平价值变动认列为损益之金融商品, 列
为会计原则变动累积影响数; 属备供出售金融商品以公平价值衡
量, 或现金流量避险关系中之衍生性商品者, 列为股东权益调整项
目。
此外, 原采成本法评价之外币权益商品投资被分类为以成本衡
量者, 按交易日之历史汇率重新衡量, 并将原已认列为股东权益减
项之累积换算调整数与金融资产互转。
首次适用上述公报之影响数汇总如下:
列为会计原则变动
累积影响数(税后)
列为股东权益
调整项目(税后)
公平价值变动列入损益之金
融资产-流动$ 580,076,449 $ -
备供出售金融资产- ( 39,069,379 )
避险之衍生性金融资产- 63,425,979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资产-非
流动- 3,572,088
公平价值变动列入损益之金
融负债-流动( 75,645,980 ) -
避险之衍生性金融负债- ( 786,363,368 )
$ 504,430,469 ( $ 758,434,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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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自民国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 采用新修订之财务会计准
则公报第一号「财务会计观念架构及财务报表之编制」、第五号「采
权益法之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准则」及第二十五号「企业合并-
购买法之会计处理」。前述公报之修订,主要包括商誉不再摊销,以
及长期股权投资之投资成本与股权净值间之差额, 应予以分析处
理, 属商誉者, 续后进行减损测试而不得摊销该商誉等。采用新修
订条文对民国九十五年度税前纯益增加11,149 仟元。
本公司自民国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 采用新修订之财务会计准
则公报第三十八号「待出售非流动资产及停业单位之会计处理准
则」。前述公报之订定,主系规范待出售非流动资产及待出售处分群
组之会计处理, 并规范停业单位之表达与揭露。采用此新修订之公
报对本公司民国九十六年度之损益并无影响。
新发布但尚未开始适用之会计准则或解释函
财团法人中华民国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于民国九十六年三月发
布( 96) 基秘字第052 号函, 员工分红及董监酬劳应视为费用, 而
非盈余之分配。该解释函对于会计年度开始日在民国九十七年一月
一日( 含) 以后之财务报表适用。
现金及约当现金
九十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九十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库存现金$ 100,618,043 $ 49,501,120
周转金76,811,416 114,464,037
支票及活期存款4,689,260,731 2,663,380,924
定期存款1,221,298,701 2,052,117,264
附卖回票券- 365,146,580
$ 6,087,988,891 $ 5,244,60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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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价值变动列入损益之金融商品
本公司分类为交易目的之金融商品相关信息如下: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
中华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说明书(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