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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6-05 10:29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admin
曝光台 注意防骗 网曝天猫店富美金盛家居专营店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

根据原旅费证的第四联换开的一本旅费证作退款用:
13.5.4 旅费证的退款
13.5.4.1 旅费证部分或全部要求退款时,必须遵守旅费证上所填的任何限制,同时也要
遵守办理退款和货币的规定。
13.5.4.2 旅费证退款,只能由旅费证上所标明的原始填开承运人办理。填开旅费证退还
余额时,应在“签注/限制”栏内注明只能向原始填开承运人退款。
13.5.4.3 退款的余额可以超过USD750 或按银行卖出价计算出的等值货币。
13.5.4.4 除非相应的客票退票,MCO 在用于航班、日期、舱位更改,有效期延长,其他
加收或补收的差额时,不得退款。
13.5.4.5 MCO 在用于升舱(指物理舱位)以及其他运输用途,退款时需扣除100 元手续
费。
13.5.4.6 MCO 用于收取定金时,退款按其规定办理。MCO 用于预付票款通知时,退款只
收取PTA 服务费,余款退还。MCO 用于退款用途时,不收手续费。
13.5.5 签转或换开给另一承运人或经营者
13.5.5.1 当旅费证的换取服务联重新换开时,原旅费证上的所有签注或限制都必须转抄
CAAC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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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02 修订号:00
2007/08/01 国内客运销售业务手册旅费证13.5- 3
到新的旅费证上,收回的换取服务联上必须注明“EXCHANGED”字样。
13.5.5.2 当所有的换取服务联都被承兑时,将该凭证的旅客联附在新的旅费证的旅客联
上。
13.5.5.3 当旅费证的换取服务联签转给另一承运人或经营者时,应遵守所有关的规定。
CAAC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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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02 修订号:00
2007/08/01 国内客运销售业务手册特殊旅客购票14.1- 1
14. 特殊旅客购票
14.1 一般规定
14.1.1 特殊旅客是指需给予特殊礼遇或由于其身体和精神状况需要给予特殊照料,或
在一定条件下才能运输的旅客。
14.1.2 特殊旅客的情况比较复杂,不可能把所有运输的条件、手续和注意事项一一列
举,但是如果处理稍有疏忽,极易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其他旅客,甚至会危及
飞机安全。各有关部门在办理特殊旅客运输时,必须认真负责地按照各有关章
节规定,根据具体情况谨慎、细致地处理。
14.1.3 关于特殊旅客的运输办法,是由各空运企业自行制定规定的。因此,凡是接受
需要与其他空运企业联运的特殊旅客,必须事先取得各有关承运人的同意,并
遵照各空运企业提出的要求办理。我公司特殊旅客的接收仅限直属售票处
或其授权代理人。
14.1.4 旅客的行为、年龄、身体和精神状况不适合航空旅行,或使其他旅客感到不舒
适或反感,或对其自身、其他人员、财产可能造成任何危险或伤害,可以
根据自己合理的判断,拒绝运输这类旅客及其行李。
14.1.5 限制运输的旅客
病残旅客、无成人陪伴儿童、孕妇、盲人、犯罪嫌疑人等特殊旅客,必须在定
座时提出申请,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经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做
出安排后方可接受乘机。
14.1.6 由于特殊旅客需要特殊的照顾和服务,可能会影响对同一航班的其他旅客服
务,因此每一航班对接收的各类特殊旅客(除重要旅客外)应有数量限制。对
特殊旅客接收人数的控制由航班的座位控制部门负责。
CAAC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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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01 国内客运销售业务手册特殊旅客购票14.2- 1
14.2 重要旅客
14.2.1 范围和分类
14.2.1.1 重要旅客的范围
※ 省、部级(含副职)以上的负责人;
※ 各大军区级(含副职)以上的负责人;
※ 公使、大使级外交使节;
※ 由各部、委以上单位或我驻外使、领馆提出要求按重要旅客接待的客人;
※ 认为需要给予此种礼遇的旅客。各分公司或营业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
定需要给予此种礼遇的旅客并在售票部门备案。
14.2.1.2 重要旅客分为下列二类:
(1) 重要旅客
a. 最重要旅客(VERY VERY IMPORTANT PERSON,代号VVIP);
(a).我国党和国家领导人;
(b).外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
(c).外国国家议会议长和副议长;
(d).联合国秘书长。
b. 一般重要旅客(VERY IMPORTANT PERSON,代号VIP);
(a).政府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省长、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直辖市市长和相当于这一级的党、政、军负责人;
(b).外国政府部长;
(c).我国和外国政府副部长和相当于这一级的党、政、军负责人;
(d).我国和外国大使;
(e).国际组织(包括联合国、国际民航组织)负责人;
(f).我国和外国全国性重要群众团体负责人;
(g).两院院士。
(2) 工商界重要旅客(COMMERCIALLY IMPORTANT PERSON,代号CIP)
a. 工商业、经济和金融界等重要、有影响的人士;
b. 重要的旅游业领导人;
c. 国际空运企业组织、重要的空运企业负责人和我公司邀请的外国空运企业负责
人。
14.2.2 定座、售票
14.2.2.1 售票部门在接受重要旅客定座时,应要求经办人详细填写“旅客定座单”,并
问清其职务、级别和所需提供的特殊服务。征求旅客本人或其公司和接待单位
的意见,如愿意向和其它有关承运人公开身份的,应在计算机定座系统PNR
的OSI 项目中注明重要旅客的身份、职务和特殊服务要求。
14.2.2.2 座位控制部门对重要旅客的定座要求,应优先予以保证,并及时在PNR 中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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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01 国内客运销售业务手册特殊旅客购票14.2- 2
证实或给对方拍发答复电报;重要旅客需预定联程、回程座位及其他服务时,
要及时向联、回程站或有关承运人定座。
14.2.2.3 如果重要旅客所乘坐的航班有变更,要尽早通知重要旅客的接待单位,做出妥
善安排。
14.2.2.4 有重要旅客乘坐的航班,严禁犯罪嫌疑人、精神病患者乘坐。各部门要严格把
关,并通知货运部门,严禁在该航班上装载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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