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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安全审计手册
(第一版)
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编制
二OO 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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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安全审计手册》修订通告记录
手册版本
修订编号
(格式:版本号-修订颁发年月日)
修订主题 修订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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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安全审计手册》修订通告
(插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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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安全审计手册
为强化民航政府主管部门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运输航空公
司)的运行安全监管,规范安全审计工作,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审计
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要求,制定本手册。
一、使用对象
本手册为中国民航“航空公司安全审计小组”(以下简称“审计组”)
审计员和被审计方的相关人员所使用。
审计组应当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安全审计指南》和本手册的要求对被
审计方实施安全审计。
二、 审计目的
本手册所指被审计方为运输航空公司,审计目的是检查运输航空公司
就维持其安全运行所制定的相关政策、建立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实施的工作
流程及程序与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要求的符合性。
三、审计依据
航空公司安全审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
定》(国发[2005]11 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民用航空应急控制预案》、《传
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国民航总局规章第61R2、
63FS、65、67FS-R1、68SB、CCAR-121R2、252、271、275、276、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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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等相关文件。
四、审计范围
审计组应当按照《指南》规定的七类审计要素对被审计方实施以下九
个方面的安全审计:
(一) 综合安全管理
(二) 飞行运行管理
(三) 客舱安全管理
(四) 维修管理
(五) 航务管理
(六) 旅客运输管理
(七) 货物运输管理
(八) 危险品运输管理
(九) 航空卫生管理
五、审计方法
审计组应当按照《指南》规定的审计方法及行为准则实施安全审计。
六、审计工作流程
按照《指南》规定的安全审计工作程序的六个阶段,航空公司实施安
全审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流程:
(一) 依照民航总局年度安全审计计划,总局飞行标准司协调地区
管理局组织审计组,召开审计准备会议,针对被审计方的实际情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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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审计实施计划(方案),确定审计范围、日程和审计员分工等;
(二) 审计组在民航总局审计办公室向被审计方下发审计通知单
后,指派专人在审计工作开始前1-2 周,与被审计方建立联系,协调审
计工作相关事宜;
(三) 审计组组织召开安全审计启动会,向被审计方递交本次审计
工作计划(方案),协调审计工作相关事宜;
(四) 审计组按照审计计划(方案)和本手册的审计检查单,对被
审计方实施安全审计;
(五) 审计组召开审计情况汇报会,总结、交流审计工作;
(六) 审计组组织召开审计情况通报会,向被审计方通报审计情况
和审计结果意见,听取被审计方对有关问题说明;
(七) 审计组向被审计方下发《安全审计整改通知单》,并要求被审
计方提交的整改计划;
(八) 审计组总结审计工作,编写《航空公司安全审计报告》,报总
局安全审计办公室,同时抄报飞行标准司;
(九) 总局安全审计办公室将《航空公司安全审计报告》发给被审
计方,并抄所在地管理局及监管办;
(十) 地区管理局及监管办根据《航空公司安全审计报告》整改要
求对被审计方实施整改跟踪;
(十一) 地区管理局及监管办对被审计方已经达到要求的整改项
进行整改关闭,并向飞行标准司提交整改跟踪报告;
(十二) 飞行标准司对管理局及监管办的整改跟踪报告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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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整改关闭的,报总局安全审计办公室归档;不同意整改关闭的,则另
行组织对被审计方复审;复审通过的应当向总局安全审计办公室提交复审
报告;
(十三) 经审计跟踪或复审不能达到安全运行要求的,地区管理局
应当对其做出修改《运行规范》或限制运行项目的决定。
七、审计结果分类原则
按照《指南》的规定审计结果分为四类,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安全审
计项符合率占70 分,审计要素综合评定占30 分。
(一)审计项符合率得分的计算方法
审计项符合率分数=审计符合项÷被审计项(除外不适用项)×70%
(二)审计要素综合评定原则
审计组在完成审计后应对被审计方做出审计要素综合评定。审计要素
综合评定满分30 分,其评分参考原则为:
组织管理(A 类)1-5 分;
规定制度(B 类)1-5 分;
运行管理(C 类)1-5 分;
资源配置(D 类)1-4 分;
信息管理(E 类)1-4 分;
应急管理(F 类)1-3 分;
人员培训(G 类)1-4 分。
(三)审计结果分类评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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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方整改结束后,总局安全审计办公室将根据被核定后的审计方
审计项符合率得分和审计要素综合评定得分对被审计方进行审计结果分
类评定,其评定原则为:
评定为一类的被审计方其审计结果得分90 分以上(含90 分);
评定为二类的被审计方其审计结果得分为75—89 分;
评定为三类的被审计方其审计结果得分为60—74 分;
评定为四类的被审计方其审计结果得分为59 分以下。
八、手册管理
本手册由民航总局安全审计办公室负责统一分发、管理,并对手册的
有效性进行控制。
九、手册修订
本手册由民航总局安全审计办公室负责组织修订。
手册的修订以手册修订通告的方式进行正式发布,并以插页形式将修
订通告集中放置在本手册修订通告中,不对手册有效页面清单进行变更。
十、手册解释
本手册由民航总局安全审计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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