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2-Y007-13 修正案号:39-0870
一. 标题: WJ5A-1发动机 I级涡轮工作叶片检查期限和暂定寿命
二. 适用范围: 所有WJ5A-1发动机
三. 参考文件:
1.CAAC CAD92-Y007-12 修正案 39-0809,1992年 8月 3日颁发;
2.WJ5A-1发动机I级涡轮工作叶片加严的无损探伤检查方法(下称加严检查方法);
3.航空航天部一二 0厂,驻厂军代表室联发〔 1992〕第 298号请示报告(1992年 10月 5日)其补充说明(1992年 10月 25日上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1992-Y007-12,39-0809
根据航空航天部一二0厂近期内委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四0五教研室对WJ5A-1发动机第I级涡轮工作叶片所做:
A.三维弹塑性有限元应力分析和低循环疲劳寿命评估。
B.伸根低周疲劳对比试验和寿命研究。
C.一二0厂,驻厂军代表室对WJ5A-1发动机第I级涡轮工作叶片的综合分析,现对WJ5A-1发动机第I级涡轮工作叶片的检查期限和暂定寿命实行更改。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CAD1992-Y007-13 /39-0870
1.凡未经过东安发动机公司加严检查,且总使用时间在500小时以内的按原设计制造的发动机I级涡轮工作叶片,当其总使用时间到达500小时或500次热循环时,以先到为准,返回东安发动机公司进行加严检查。检查后按本指令第四项(原因、措施和规定)第4条规定执行。
2.凡经过东安发动机公司加严检查、I级涡轮工作叶片加强筋厚度在1.90毫米以上,排除锡、铋污染的按原设计生产的全新叶片,首次检查期限为800小时或800次热循环,以先到为准,返回东安发动机公司进行加严检查。检查后按本指令第四项(原因、措施和规定)第4条规定执行。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CAA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