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1.2质量分部负责飞机实际称重,包括飞机称重的准备,将重量数据记录在适当的称重表格中以及保证称重设备的正确校准。如机务部完成不了称重工作,可由外委授权的其它单位执行。
5.
1.3各项完成了的书面文件原件由质量分部保存在每架飞机的单机档案中。
5.
1.4工程分部对于控制每架飞机和每个型号飞机的重量和重心( CG)负有主要责任。如下所述:
a)对各个不同的重量名词和标准(空重、使用重量、零燃油重量、着陆重量和总重等)下定义并作成文件;
b)制定并保持一个标准的飞机设备清单,它规定一架飞机的重量和使用重量组成所包括的内容,这个清单包括客舱和驾驶舱的设备、剩余液体和改装的设备;
c)确定重新称重、重新构型或重新计算后的每架飞机的空重和重心;
d)保存由于改装或更改所造成重量和力矩的变化的记录,跟踪每架飞机在重量和重心方面的改变;
e)通知运输服务部、安全技术部、航务部新的飞机重量和重心位置。
5.
1.5在飞机的称重过程中,须采取正确的方法和预防措施,称重应在一个封闭的建筑物之内完成,防止风的影响。
5.
1.6任何合适的磅秤只要是经过正确校验的、校准零位并且根据制造厂家的说明,都可用于称重,用于称重的磅枰必须在过去12个月之内由经过批准的机构进行过校准。
5.
2程序表
序号 步 骤 责任部门/岗位 工作 内容 工作要求/标准
1 安排执行 工程分部 PPC 根据称重计划,安排称重时间准备单卡或外委联系。 符合维修方案要求。
2 实际称重 质量分部或外委授权的其它维修单位 进行实际称重,填写单卡。 保证称重仪器校准正确。
3 重量和重心的控制 工程分部 对每架飞机和每个型号飞机的重量和重心(CG)负有主要责任: a) 对不同重量名词和标准的定义并形成文件;b)制定并保持一个标准的飞机设备清单; c) 确定每架飞机的重量和重心;d) 持有重量、重心变化的记录并跟踪; e) 通知运输服务部、安全技术部、航务部新的飞机重量和重心位置。 及时、精确地制定称重计划和控制程序,及时通知协调相关部门。
5.3程序示意图
工程分部 PPC 安排执行称重计划
改装及修理方案的制定、批准、执行程序
MF/0705-8
1简述与适用范围
本程序明确了航空公司飞机改装及修理方案的制定、批准、执行程序。适用于从事航空公司执管飞机维修的航空公司机务部、航空公司分支维修机构和航空公司委托维修机构。
2引用文件
2.1
CCAR-121AA部《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管理规定》。
2.2
AC-121AA-01《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管理规定》条款解释。
2.
3《维修工程评估》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器适航司编译。
3术语和定义
3.
1改装:指按照经批准的标准改变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的构形或状态。
3.
2修理:指按照经批准的标准恢复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至可用状态。
3.
3重要修理:指若不恰当地进行,可能明显影响航空器的重量、平衡、结构强度、性能、动力装置工作、飞行特性或影响适航性的其他特性的修理。重要修理包括按照常规方法或基本操作无法进行的修理。
3.
4重要改装:指改变航空器、发动机或螺旋桨型号设计的改装。这种改装可能会明显影响航空器的重量、平衡、结构强度、性能、动力装置工作、飞行特性。重要改装包括按照常规方法或基本操作无法进行的改装。
4规定
4.
1对航空公司飞机、发动机部件或附件的改装应以机务部工程分部所发出的工程指令授权。
4.
2对于外委执行的改装可由工程分部发布技术通告形式授权。
4.
3超出确定的限制或者偏差确定的限制或程序的损伤修理应该以工程指令授权。
4.
4航空公司授权机务部处理有关航空公司飞机的修理和改装的相关事宜。
5改装与修理方案的制定、批准、执行程序
5.
1程序的文字表述
5.
1.1改装与修理方案公司委托机务部工程分部制定,如所依据的是法定技术文件,则由机务部总经理最后批准后即可生效下发执行。
5.
1.2如所需的改装与修理属“重要的改装和修理”,则在制定方案所采用的技术数据、标准、工艺规范均应与民航总局批准的标准相一致。凡超出者,由质量分部协调呈报华东适航处审批。
5.
1.3修理和改装方案获得批准后,由工程分部 PPC安排完成,质量分部对完成质量负责并实行监督。
5.
1.4如为重要修理和改装的作业,在作业实施过程中,质量部门必须考虑下列要求能否满足:
a)航空公司机务部是否具备作业的资格,是否满足CCAR-145、CCAR-65AA要求,并持有民航总局颁发的与作业内容相一致的证件;
b)是否有充足的、与作业内容相一致的工具和测试仪器,并处可用状态;
c)是否采用原制造部门提供或推荐的修理或改装器材;
d)作业实施过程中质量控制程序以及各类工程问题的处理方法与标准是否符合批准的《工程手册》、《飞机维修质量保证手册》的相应规定;
e)如作业改变了经批准的任何重量平衡数据、使用限制条件或飞行性能数据,是否对上述数据做出修正并按程序报批;
f)是否按 ACC-085表进行作业放行。
5.
1.5某些航空公司机务部无法承担的修理和改装,可由授权的维修机构制定作业方案,质量分部应对该作业机构应进行全面监督。如为重要修理、重要改装,则该机构应在:资格、方案的标准、作业的手段、作业的器材、作业的质量、作业的放行满足上述的 a)~f)的要求。
5.2程序表
5.
3程序示意图
序号 步骤 责任部门/岗位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标准
1 制定 工程分部、外委维修机构 制定修理及改装方案。 符合法定技术文件。
2 批准 工程分部经理、质量分部经理、机务部总经理 批准修理及改装方案。一旦重要修理与改装采用的数据、标准、工艺规程超标,由质量分部协调报送华东适航处批准。 符合法定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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