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2.2航站审核覆盖的领域应包括:
a)设施的充足性和良好率;
b)地面设施的充足性和可用性;
c)特种工具和检测设备的可用性和校验;
d)完成维护/修理的技术手册的运用;
e)足够的有技能和合格的人员完成指定工作;
f)人员记录:充足性、资格、授权、培训记录;
g)文件工作的处理;
h)必检项目的处理程序,人员资格和授权;
i)零备件:充足、合适的存储时限控制,适当的标识,可用件和不可用件的分离,危险品的隔离;
j)燃油/滑油分配和储存设施;
k)除冰化学品的分配和储存设施,包括对人员除冰程序的培训。
5.
3车间审核
5.
3.1车间审核应确定车间设备已适当的安装并能完成指定的工作。审核应检查:人员资格、特种工具和检测设备配备情况以及与航空公司标准、政策和程序的符合性。
5.
3.2工作车间审核覆盖的领域应包括:
a)设施的齐备和良好性;
b)特种工具和检测设备的可用性和校验;
c)完成修理、翻修、测试和其它车间工作时,对制造厂的手册和工艺单的运用;
d)是否拥有具备足够有技能和合格的人员以完成指定工作;
e)人员记录:充足性、资格、授权、培训记录;
f)文件工作的处理。
5.
4对委托维修机构审核
5.
4.1通过审核主要评估以下方面确认委托维修机构的能力,即:设施的齐备,人员、检验系统、工作说明和程序,现行有效的批准资料和对适航性方面的有效控制。
5.
4.2该审核覆盖的领域应包括:
a)设施;
b)能力;
c)手册;
d)工卡/文件工作(符合航空公司《工程手册》的要求);
e)人员资格。
5.
5燃油勤务审核
5.
5.1为控制加入航空公司飞机燃油的质量,必须确定油料部门能够正确地储存和发送高品质燃油。对可移动加油设备和固定的设施应进行定期审核,以保证燃油供应商符合航空公司制订的规定和条例。
5.
5.2该审核覆盖的领域应包括:
a)燃油的清洁和品质;
b)定期测试、检验;
c)使用的设备;
d)加油程序。
5.6 手册和出版物的审核 航空公司用以保证产品和工艺适航性的手册和出版物应接受定期审核,以保证它们的:
a)改版状态;
b)恰当改版签字;
c)现行有效性和完整性。
5.7飞机记录本处理的审核
飞行记录单和航线维修报告将被定期审核,以保证符合航空公司《工程手册》以及 CAAC有关条例的要求。该审核覆盖的领域:
a)完整性;
b)恰当签字;
c)资料传输到跟踪系统;
d)推迟维修项目的处理;
e)客舱维修记录本中不恰当的维修记录。
5.
8 对已完成的检修工作的审核对已完成的成套检修工作应定期审核以保证处置正确。该审核覆盖的领域应包括:
a)成套工作的完整性(包括核对单);
b)正确的签字;
c)在要求的地方有检验印章或检验签名;
d)已标明涉及的飞机;
e)检修发现的予以保留的项目的处置。
5.
9航材审核
5.
9.1零件和材料的管理和处置应接受定期审核,以保证其符合航空公司《工程手册》、 CAAC条例及所采用的行业标准的要求。
5.
9.2该审核覆盖的领域应包括:
a)接收检验-可用挂签的签字、委托维修机构发现问题的报告;
b)隔离区;
c)储存-存储时限控制、零件油封保存工作、可用件与不可用件的隔离。
5.
10 工具和设备的审核用下述方法对所用工具和测试设备的状态和校验情况作审核:
a)校验标签的现行有效性;
b)再次校验制度的管理;
c)对采用的国家标准的可追溯性。
5.
11维修中保留项目的审核
5.
11.1对维修中保留项目的处理和控制应定期审核,以保证其符合航空公司的《工程手册》及 CAAC条例的要求。
5.
11.2该审核覆盖的领域包括:
a)报告和批准程序;
b)保留原因;
c)正确控制。
5.
12氧气勤务的审核
5.
12.1在机库、航站和车间里用于处置氧气设备的方法和设备应定期审核,以保证其符合航空公司的《工程手册》、 CAAC条例及所采用的行业标准的要求。
5.
12.2该审核覆盖的领域应包括:
a)工具、工作区、零件的整洁;
b)氧气瓶的正确存放;
c)氧气品质。
5.13 补充审核活动下面列举了质保处在需要时所进行的一些监督审核活动:
a)机坪工作;
b)飞机轮胎压力的控制;
c)飞机和车间记录;
d)必检大纲的实施;
e)适航指令
AD/服务通告( SB)的执行制度;
f)重大修理和改装的批准系统。
5.
14《工程手册》执行的审核
5.
14.1《工程手册》执行情况的审核,可保证航空公司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程序符合适航的标准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5.
14.2审核覆盖的领域包括:机务部各分部、飞行部、安全技术部、航务部、货运部、运输服务部、客舱服务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分支维修机构、外委航站等对《工程手册》中相关程序、标准的执行情况。
6 审核间隔
6.
1附表汇总了对航空公司机务各有关部门的单位和工作的常规定期审核的最大间隔。在问题反复出现的领域和缺乏质量保证与控制的领域,审核间隔应缩短;在没有重大问题的领域和质量人员能够控制的领域,审核间隔可增大。审核间隔可由质量分部经理作出调整。
6.2审核间隔表
审核领域 间隔(月) 审核领域 间隔(月)
基地维修 12 工具和设备 12
航站 12 维修保留项目制度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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