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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4-01 08:16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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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F/0704-6
1简述与适用范围
1.
1现代飞机的维修大纲、维修技术规程、维修方案是在以可靠性为中心的维修指导下制定的,必须使用可靠性方案来管理,这是一种科学的维修管理技术。为了保持飞机的持续适航性,营运人应该制定飞机的可靠性方案。

1.
2本程序的主要目的在于规定在《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的起草、审核、批准、修改和审批的全过程中,公司可靠性委员会及机务部各分部的责任与权限。

1.
3本程序适用于航空公司机务部、航空公司与工程有关的相关部门、航空公司分支维修机构和航空公司委托维修机构。

2引用文件

2.
1CCAR-121AA部《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管理规定》。

3规定

3.
1为了保持民用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性,营运人应制定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并形成文件。

3.
2航空公司授权机务部质量分部负责《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的起草和修改,起草文件者应符合规定的资格。

3.
3本程序规定的各职能部门的责任、权限及联系接口,各职能部门必须执行。

3.
4航空公司授权可靠性管理委员会初审《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通过质量分部报送适航当局最终批准。


4《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的制定、修改及审批程序
4.
1程序的文字表述

4.
1.1《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的制定

4.
1.1.1《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是航空公司总体维修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定工作由航空公司机务部质量分部负责实施。质量分部经理负责召开《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起草会议,工程分部、航线维修分部、基地维修分部、航材分部派具有一定资格的人员参加。质量分部经理详细描述《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编制的内容、采用的技术标准,与会者共同审议、共同解决提出的问题,确定编制的计划。

4.
1.1.2可靠性中心负责《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的起草工作。完成《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的起草工作后,交质量分部经理验证。

4.
1.1.3航空公司可靠性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的机构,负责审核《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

4.
1.1.4经可靠性管理委员会审核后的《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由可靠性管理委员会主任批准,并由质量分部报送适航当局批准后生效;

4.
1.1.5可靠性中心负责已生效《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文件的发布工作,并发放到相关的部门。

4.
1.2《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的修改及审批

4.
1.2.1《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的修改是保证其有效性的关键,因而在《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的执行过程中,应对其内容作定期或不定期的修改。可靠性中心负责收集并提出《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的定期和不定期修改意见。

4.
1.2.2航空公司可靠性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的机构,负责审核《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修改意见。

4.
1.2.3对《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所作的任何修改在提交可靠性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均须得到可靠性管理委员会主任的批准。

4.
1.2.4以下范围的《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的修改需经适航当局批准后方为有效:

a)与可靠性计量及性能标准有关的程序;

b)数据收集系统;

c)数据分析方法和应用于整个维修的大纲;

d)将部件由一种主要维修方式转换为另一种维修方式的程序;

e)对部件/系统的删除;

f)增加和删除机型;

g)与本方案管理有关的所有程序和组织的更改;

h)对“
A”检或更高级别检查间隔的增加超过所批准间隔的百分之十。

 


4.1.3 《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修改的签署和标记任何对《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所作的修改在获得批准后,均应按以下规定进行签署和标记:
a)一页之内的修改以修改竖线标明;

b)被修改页下方应有更改日期;

c)应当包括带有当前修改日期的有效页表;

d)备有表明修改日期的修改版控制页;

e)可靠性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在修改版控制页上签名;

f)对于需要适航当局批准的修改,适航当局应在修改版控制页上签名。对于不需要适航当局批准的修改,应在修改控制页上的“适航当局批准”一栏中标注“N/A” 。


4.1.4《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修改后的印发
质量分部和可靠性中心在修改获得批准后,应按《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发放清单印发修改版,并保证将其发送至适航当局。
4.2工作程序表
序号 步骤 责任部门/岗位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标准 
1  筹备 质量分部、工程分部、航材分部、基地维修分部、航线维修分部 描述编制文件的内容要求对拟编制文件提出问题。 依据规章要求。 
2  起草 可靠性中心 编制《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 文件应准确、完整。 
3  审核 可靠性管理委员会  对文件评审、通过 依据背景资料。 
4  报批 质量分部 报送适航当局批准 及时送报、准确解释。 
5  发布 可靠性中心 文件发布  准确有效。 
6  修改 可靠性中心 文件的修改 现行有效。 
7  修改审核与报批  可靠性管理委员会、质量分部 审核后报送适航当局批准  按规定程序申办。 
8  修改发布  可靠性中心 发布新的修改文件  精确、有效。

5.3工作程序示意图
 准备会议

《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的执行与控制程序
MF/0704-7
1简述与适用范围
1.
1航空公司通过《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的执行,建立以可靠性为中心的维修体制,使飞机处于持续适航状态。

1.
2本程序规定了《飞机维修可靠性方案》在执行与控制的过程各部门的有关职能。适用于航空公司机务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航空公司与工程相关的部门、航空公司分支维修机构和航空公司委托维修机构。

2引用文件

2.1
CCAR-121AA部《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管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4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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