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2-Y007-10修正案号:39-0746
一. 标题: WJ5A-1发动机 I级涡轮工作叶片检查期限和寿命
二. 适用范围: 所有WJ5A-1发动机
三. 参考文件: 适航指令 CAD92-Y007-08,修正案 39-0717。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1992-Y007-08,39-0717
根据民航局于1992年1月25日颁发的紧急适航指令CAD92-Y007-08,修正案39-0717 “暂停使用部分WJ5A-1发动机涡轮工作叶片”,总使用时间超过500小时的发动机涡轮工作叶片已返厂进行检查。在对检查方法、试验结果及第四台故障发动机(910311)故障原因深入研究和分析后,决定自本指令生效之日起,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1.所有现正在使用的WJ5A-1发动机涡轮叶片,总使用时间达500小时或400个循环(以先到为准)之前必须送东安发动机公司进行分解检查。
2.凡经过加严检查、叶片加强筋厚度在1.90毫米以上,排除锡、秘污染,且总使用时间在110小时以内的发动机I级涡轮工作叶片,从现已使用时间开始,可继续再使用200个循环。即从现有使用时间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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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个循环。
3.凡经过加严检查、叶片加强筋厚度在1.90毫米以上,排除锡、秘污染的按原设计生产的全新叶片,首次检查期限暂定为500小时或400个循环,以先到为准。
4.
“922”叶片出厂后的首次检查期暂限定为500小时或400个循环,以先到为准。
五. 生效日期:1992年4月1日
六. 颁发日期:1992年3月31日
七. 联系人: 张红鹰 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司 4012233-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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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航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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