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2-AH24-01 修正案号:39-0838
一. 标题:紧急检查中翼后梁下缘条和下后蒙皮板裂纹
二. 适用范围: 所有AH24飞机
三. 参考文件: 俄航空出口公司驻中国办事处 NO.052-3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近期报告两架AH24飞机中翼后梁下缘条有横向裂纹,该裂纹穿透水平缘条后,扩展到垂直的腹板。此外,在中翼的下后蒙皮板NO.24-1040-13上也发现裂纹,上述裂纹均产生在中翼2号肋区域。上述故障若不及时检查和排除,将危及飞行安全。为此,要求在本指令生效之日起12天内,对总使用时限超过15000次起落的所有AH24飞机进行以下检查工作:
1.涡流检查:首先对图1所示的后梁水平缘条和腹板检查区进行清洁,然后按详图A要求,用涡流探伤仪和笔形探头进行探伤检查,以确认该区有无裂纹存在。
2.目视检查:用放大镜对中翼2号肋轴线两侧各200毫米范围内的机翼下后蒙皮板NO.24-1024-13进行仔细目视检查,以确认该区有无裂纹存在。
上述两项检查工作列为以后每900(或1000)飞行小时的定期检查
CAD1992-AH24-01 /39-0838
五. 生效日期:1992年 9月 15日六. 颁发日期:1992年 9月 15日七. 联系人: 魏秀云
CAD1992-AH24-01 /39-0838
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司 4012233-8962
C A A 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2-MULT-10 修正案号:39-0839
一. 标题:检查氧气面罩插头连接管
二. 适用范围:
1.
安装件号为289-57的航空氧气面罩插头连接管的所有B737,B747,B757和B767系列飞机;DC-9-80(MD-80),F-100系列飞机;上述飞机不管是按何种类型审定的。
2.装有上述连接管的SCOTT件号为289-127-5,289-601-34,289-601-35,289-601-234的恒流罩气面罩。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92-16-15 修正案 39-8324
2.SCOTT航空服务通告289-35-15 (1992年4月27日颁发或修改1, 1992年 6月 12日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由于氧气面罩插头连接管径的尺寸超差,而造成的手提式应急氧气瓶内的氧气瓶内的氧气泄漏,特采取下列措施:
A.在本指令生效后六十天内,按SCOTT航空服务通告289-35-15(1992年4月27日或修改1,1992年6月12日)的规定,对氧气面罩的插头连接管(件号为289-57)的管径进行一次检查,是否有尺寸超差。
B.如果按本指令A条规定的方法检查后,发现氧气面罩的插头连接
CAD1992-MULT-10 /39-0839
管径(插入部分)有尺寸超差,则在下一次飞行前,按航空服务通告289-35-15(1992年4月27日或修改1,1992年6月12日)的规定,更换不合格的连接管。
C.如果按本指令A条所述方法检查后,连接管管径无尺寸超差,则按SCOTT航空服务通告289-35-15(1992年4月27日或修改1,1992年6月12日)规定在连接管的后面写上“好”字或“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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