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表所列2.(1)至2.(11)及5.(1)至5.(22)系指本段的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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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改装要求与第2段各种情况的对照:
(1)本指令不要求任何改装或更换。
(2)在下次飞行前,按波音服务通告2330修改版2(1967年11月17日颁发)修理外侧接头上部U形凸耳;或,对在再加工限制之内的裂纹,按波音服务通告3253修改版4(1988年11月17日颁发)改装外侧接头凸耳。
(3)在下次飞行前,按波音服务通告3067修改版3(1979年8月24日颁发)改装安全带以保持安全带的孔内间隙。
(4)在下次飞行前,按波音服务通告2330修改版2(1967年11月17日颁发)修理外侧接头上部U形凸耳;或,对在再加工限制之内的裂纹,按波音服务通告3253修改版4(1988年11月17日颁发)再加工。另外,在下次飞行前,按波音服务通告3067修改版3(1979年8月24日颁发)改装安全带以保持安全带的孔内间隙。
(5)在下次飞行前,按波音服务通告2959修改版4(1979年8月17日颁发)改装中段上部凸耳。
(6)在下次飞行前,按波音服务通告2959修改版4(1979年8月17日颁发)改装中段上部凸耳;另外,在下次飞行前,按波音服务通告2330修改版2(1967年11月17日颁发)修理外侧接头上部U形凸耳;或,对在再加工限制之内的裂纹,按波音服务通告3253修改版4(1988年11月17日颁发)改装外侧接头凸耳。
(7)在下次飞行前,按波音服务通告2959修改版4(1979年8月17日颁发)改装中段上部凸耳;并按波音服务通告3067修改版3(1979年8月24日颁发)改装安全带以保持安全带的孔内间隙。
(8)在下次飞行前,按波音服务通告2959修改版4(1979年8月17日颁发)改装中段上部凸耳;并按波音服务通告3067修改版3(1979年8月24日颁发)改装安全带以保持安全带的孔内间隙。另外,在下次飞行前,按波音服务通告2330修改版2(1967年11月17日颁发)修理外侧接头上部U形凸耳;或,对在再加工限制之内的裂纹,按波音服务通告3253修改版4(1988年11月17日颁发)改装外侧接头凸耳。
(9)在下次飞行前,按波音服务通告3067修改版3(1979年8月24日颁发),对有裂纹的凸耳作为一项修理安装安全带。
(10)在下次飞行前,按波音服务通告A3482修改版1(1991年8月24日颁发)拆下并更换外侧接头;或,对在再加工限制之内的裂纹,按波音服务通告3253修改版4(1988年11月17日颁发)改装外侧接头凸耳。另外,在下次飞行前,按波音服务通告3067修改版3(1979年8月24日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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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对有裂纹的凸耳作为一项修理在中段上部凸耳上安装安全带。
(11)在下次飞行前,按波音服务通告A3482修改版1(1991年8月24日颁发)拆下并更换外侧接头;并按波音服务通告3067修改版3(1979年8月24日颁发),对有裂纹的凸耳作为一项修理在中段上部凸耳上安装安全带。
(12)在下次飞行前,按波音服务通告A3482修改版1(1991年8月24日颁发)或原版(1979年9月27日颁发),对有裂纹的凸耳作为一项修理,改装安全带。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CAA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