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此表各项数据均以填报日期为准。
(2)如某些栏目不适用,应注明“不适用”字样。
执行 RVSM运行飞机的特殊维修要求与程序
MF/0711-11
1简述与适用范围
本程序阐述了航空有限公司在 RVSM空域运行所需要的特殊维修要求和程序。本程序适用于航空公司机务部等相关部门。
2引用文件
2.1
CCAR-121FS部《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2.2
CCAR-121AA部《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管理规定》
2.3
CCAR-145部《民用航空器维修许可审定的规定》
2.
4民航总局飞发[1999]144号文“关于在太平洋空域缩小垂直间隔标准( RVSM)运行的暂行规定”
2.
5 民航机号(403) “关于执行 RVSM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3术语和定义缩小垂直间隔(RVSM)运行:指在某一飞行区域的指定高度层之间实施缩小垂直间隔标准 300米(1000英尺)的运行。
4规定
4.
1 一般要求为有效地保证 RVSM运行,有关 RVSM的维修要求应贯彻维修工作的各个环节。
4.1.1波音
MPD上所列的取证维护要求 CMR/工卡项目加入到维修方案中,并制定落实相关的维修工卡。
4.1.2审核有关
RVSM的维护历史。
4.
1.3审查有关手册,包括飞机维修手册、结构维修手册、标准施工手册、零部件图解手册等。
4.1.4依据
RVSM要求修订最低设备清单 MEL。
4.1.5严格按照
RVSM要求进行构型及实施维修。
4.1.6满足
RVSM对测试设备的要求。
4.1.7制定有关
RVSM机载设备的可靠性方案及有效的统计、跟踪、分析与纠正措施。
4.
1.8在正常的维修培训课程中加入有关 RVSM的维修要求。
4.
1.9实施高度保持验证/监视计划。
4.2
RVSM运行航空器最低设备的要求
4.
2.1两个独立的主高度测量系统,每个系统应由下列部件组成:
a)交互耦合的静压源/系统,如果静压管在易结冰的区域,应具有防冰能力;
b)测量静压,将其转换为气压高度,并显示给机组的设备;
c)为自动高度报告目的提供与显示的气压高度相对应的数字化编码信号的设备;
d)为满足
RVSM包线中的性能要求,如需要,进行静压源误差修正;
e)安装的设备应能为所选定高度的自动控制和警告提供基准信号。
4.
2.2一套自动高度控制系统
4.
2.3一套高度告警系统
4.
2.4一部具有高度报告能力的二次监视雷达应答机(SSR)。如果只安装了一部,它必须具有转换到任意一个高度测量系统的能力。(注:太平洋地区的 RVSM空域不要求使用应答机,但运营人应满足 RVSM空域邻近的转换空域对应答机的要求。)
4.3 航空公司获得
RVSM运营的飞机列于《运行规范》表D092。
4.
4 型号认可
4.4.1
B737-3/500初始适航
B737-3/500飞机的构型与设备型号符合波音 737-SL-02-014-A中的要求,但只有 B-2973、 B-2975在出厂时进行了 RVSM飞行的质量检查,而其他飞机需要执行波音 SB-737-53-1180,对飞机机身 41段蒙皮进行 RVSM飞行的质量检查。我公司已经颁发相应 EO,对其余在役的飞机按 SB-737-53-1180进行了检查,无异常发现。
4.4.2
B737-700初始适航 根据波音 SL-737-SL-02-017-C,B737-700飞机在出厂时已获得 RVSM飞行初始适航批准。
4.4.3
B757-200初始适航
波音在其服务信函 757-SL-02-016-C中,声明我 B757-200飞机中, B-2849飞机在出厂时进行了 RVSM飞行的质量检查。其他先前出厂的飞机如要进行 RVSM区域的运行则须执行 SB757-53-0074进行 RVSM飞行质量检查,并同时完成 SB757-34-0132。
4.5
RVSM具体关键设备区域
4.5.1
RVSM关键区域包括静压孔和迎角传感器附近区域。结构维修手册 SRM 51-10-03对其做了更详细的规定。这些区域必须保证非常高的气动力学光洁度。
4.5.2相应机型
RVSM具体关键设备(见附件1)
4.6
RVSM维修方案
4.
6.1 维修方案的修订 根据 RVSM运行要求修订的相应飞机的维修方案已由局方批准。
4.
6.2相应机型维修方案的具体内容(见附件 2)
4.
6.3以后相应机型维修方案的修订
航空公司机务部工程分部将根据厂家的维修技术文件(如: MRB、维修计划 MPD、ESM、部件维护手册 CMM、工卡),以及有关的适航管理文件,按照工程手册的程序要求,及时修订相应机型的维修方案,并报华东适航处审批。
4.
7 维修技术手册相关内容
4.
7.1 飞机维修手册飞机维修手册中没有专门针对 RVSM的项目,目前波音提供的有关高度测量系统,高度保
持/监视系统及 RVSM关键区域的检查、维护计划以及故障限制完全满足 RVSM要求。 AMM中着重强调了以下两个方面:
a) AMM章节 51-10-00:对已投入使用的6英寸衡量测试进行了更详细的描述。在发现RVSM关键区域有损伤或腐蚀时,该测试必须进行;
b) AMM章节 34-11-02:拆下和重新安装静压孔时要进行渗漏测试,对静压孔附近阶高的微小波动做出了限制(机表为 0.000到+0.003英寸)。RVSM对新安装的静压孔没有特别的要求。
4.7.2 结构修理手册结构修理手册允许在静压孔附近关键区域处蒙皮存在损伤,但对损伤的限制做了规定。迎角
传感器附近区域没有针对 RVSM的修订。结构修理手册中主要强调了下列内容:
a) SRM章节 51-10-01:允许静压孔周围关键区域蒙皮存在损伤但进行了严格限制。允许每架飞机存在两处凸凹,可位于飞机同侧或异侧;
b) SRM章节 51-10-03:对静压孔附近可以允许的损伤做了规定。同时要求在静压孔关键区
域出现腐蚀或损坏时对蒙皮波动进行测量,并规定在静压孔及迎角探头关键区域不允许进行任何外部蒙皮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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