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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4-01 08:17来源:蓝天飞行翻译 作者: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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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3.3推迟维修项目对应的非例行工卡由基地维修分部工艺技术处交由工程分部 PPC进行处置。


3.
1.4非例行工卡样表见《飞机维修质量保证手册》。

3.
1.5非例行工卡只填写一项故障或缺陷,要求描述准确、指明位置、件号,并尽可能详细描述排故的步骤及参照的资料、章节、页号。

3.
1.6每份非例行工卡应填写飞机号(发动机序号)、日期、工卡号。工卡号应连续、系统地编排。

3.
1.7非例行工卡的存挡

3.
1.7.1工程分部 PPC应将完成的非例行工卡输入计算机系统,并将原始卡送交质量分部质保处。

3.
1.7.2质量分部检验员应在计算机中查看有关的非例行工卡完成情况。

3.
1.7.3质量分部质保处应将完成的非例行工卡存入单机档案中。

3.
2航线运营中的非例行维修

3.
2.1飞机在航线运营中发生的故障/缺陷,可被确定为航线运营中的非例行维修项目:

a)机组反映的故障/缺陷;

b)航线维修人员检查发现的故障/缺陷;

c)不包括特殊检查项目。

 

3.
2.2所有航线运营中的非例行维修项目应在本次维修活动中及时处置,将其排除/纠正或推迟维修。

3.
2.2.1如资源充足,该项非例行维修项目不得推迟,必须即日完成。

3.
2.2.2如资源不足或飞机派遣原因导致某个项目不能完成,应按本手册的“推迟维修项目的分析、处理和批准程序”实施推迟维修操作,并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置:


a)符合《最低设备清单》的项目,按保留故障程序执行;
b)不影响适航性和安全性的项目,如客舱维修记录本中的一些报告内容,这些项目可以推迟到下一次有维修机会时予以解决;

c)有些项目不符合上述的标准或不适合推迟,必须得到质量分部经理的同意和批准,才允许推迟。


3.2.3航线中的任何非例行维修项目的推迟必须加以记录和控制。此责任由航线维修分部技术服务处和质量分部质检处承担:
a)质量分部质检处负责对故障保留项目进行控制;

b)航线维修分部技术服务处负责对不影响飞机适航和安全的推迟项目进行控制。


3.
2.4对所有航线非例行维修项目的处置(包括故障/缺陷的描述、采取的排故/纠正措施或推迟维修情况)都应记录在飞机飞行记录本中或客舱维修记录单中。

3.
2.4.1对于属于必检项目级别的故障/缺陷,必须有“ RII”字样识别,并有经授权、有资格的检验员进行检查、验收并签署。

3.
2.4.2部件更换,必须记录部件的名称、装上拆下的部件件号和序号。

3.
2.5飞机的适航放行:满足以下要求即构成这架飞机的适航放行,整机放行人员可在飞行记录本上签署放行:


a)完成航线运营中的例行维修工作后的记录和签字(在飞机飞行记录本中);

b)完成航线运营非例行维修工作后的记录和签字(在飞行记录本和/或客舱维修记录本中)。


3.
3其它部门的责任

3.
3.1基地维修分部工艺技术处收回定检工卡后应对其进行检查分类,检索出推迟维修的非例行工卡,并将其递交到 PPC。

3.3.2
PPC应根据推迟维修的生成原因分别处置:


a)属于停场不足的,应根据该项目的计划工时、难易程度,将此工卡安排在航后或最近一次定检时完成,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最低检修周期;

b)属技术原因的,立即将其转交工程分部工程处制订方案。工程处确定方案后交 PPC安排实施;

c)属于工具设备、航材等缺乏原因的,应由 PPC做准备或按定货程序向航材分部申请订货,条件具备(货到)后,由PPC通知航线维修分部 MCC安排实施或在最近停场日由基地维修分部实施。


3.3.3航材分部接到定货通知单后应及时借件或定货,货到后立即通知 PPC。航材分部还应根据附件库房挂零或无库存记录等问题,找出原因并制定解决办法。
飞机无损检测分类与工作程序
MF/0710-26
1简述与适用范围
本文阐述了飞机无损检测分类、人员资格要求、职责和工作程序,适用于航空公司机务部等相关部门、航空公司分支维修机构和航空公司委托维修机构。
2术语和定义无损检测(NDT):一种非破坏性的检验 /探伤方法。
3无损检测的分类
常规无损检测类别有:渗透、磁粉、超声波、涡流、射线等。
4无损检测人员的资格要求
4.
1所有从事无损检测的人员均应受过专门训练,具有基本专业知识,能正确操作和判断故障缺陷。

4.
2持有下列类别执照的人员,可以进行所持执照规定类别的无损检测工作:


a) Ⅰ级执照:持有Ⅰ级执照的人员,应能够完成预定的无损检测工作;

b)Ⅱ级执照:持有Ⅱ级执照的人员,除能够完成Ⅰ级执照持有人所实施的无损检测工作外,还应能够调节测试设备,并将测试结果与调定的标准结果进行比较做出评价;

c)Ⅲ级执照:Ⅲ级执照持有人,除能够实施Ⅰ级、Ⅱ级执照持有人的无损检测工作外,还要求能够组织无损检测的综合系统工作。


4.
3持有无损检测人员的执照(合格证)

4.
3.1申请无损检测各类执照的申请人,应通过下列方面的考核,以证明他们符合所要求的标准。

4.
3.1.1身体健康。

4.
3.1.2经过无损检测的专门培训。

4.
3.1.3具有一定的机务维修经验和技能。

4.
3.2无损检测执照(合格证)的有效期为 3年。如身体健康状况证明合格(医师证明),并按其持有执照的类别持续担任无损检测者,3年之后进行相应延期考试,通过后再延长有效期3年。


每满 6年,须重新经过换证考试。诸如此类顺延。
4.
4无损检测人员职责

4.
4.1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解决检测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
4.2熟悉各检测方法的工作原理、基础理论、应用范围及局限性,并按指导文件进行仪器设备的安装和特定的校准。

4.
4.3根据确定的说明书,编制仪器检测工艺,独立地实施无损检测工作,根据标准和规范正确评定检测结果,并撰写和签发检测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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