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9-AN24-02修正案号: 39-0311
一. 标题:发动机极限转数限制器转数的重调
二. 适用范围:
阿依-24Ⅱ批发动机的 НД-24МК传感器油泵;阿依-24BT和阿依-24T型发动机的 НД-24Т传感器油泵。
三. 参考文件:
1.苏服务通告 113687-ВДАБ和Н 4-310БДАБ
2.机务通告 AN24-7200-0026(1981年 10月 21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根据苏联发动机制造厂的要求,须对阿依24发动机极限转数限制器进行重新调定。
1.
按苏服务通告113687-БДАБ所规定的程序,对装机使用的阿依-24Ⅱ批发动机的 НД-24МК传感器油泵的极限转数限制器进行重调,从
104.7-105.7%调到107-108%。
2.
按苏服务通告H4-310 БДАБ所规定的程序,对装机使用的阿依-24BT和阿依-24T发动机的 НД-24T传感器油泵的极限转数限制器进行重调,从109-110%调到111-112%。
3.
在本指令生效前,已按113687-БДАБ和H4-310 БД-АБ调节过的 НД-24传感器油泵, 这次不再重新调节。库存件要在装机前按上述有关要求, 完成重调工作。上述1、2项调定工作,应在本指令生效后的200
1.按阿依-24Ⅱ批发动机使用手册第八章第七节的规定,对泵一传感器НД-24MK极限转速限制器进行检查和调节。
2.将螺钉14(泵一传感器 НД-24MK调节螺钉)大约转一周,确信极限转速限制器的调整相当于极限转速限制器调整值的107-108%。
3.极限转速限制器调完后,再利用泵一传感器 НД-24MK的调节螺钉20和21,对放气活门关闭转速进行微调和检验。根据阿依一24Ⅱ批发动机使用手册第八章第三节进行重调,这时,调节螺钉20大约转1.5周,调节螺钉21大约往回转2周。
CAD1989-AN24-02/39-0311
注:在使用过程中进行调整时,对螺钉14、20、21所采用的调整范围可不必考虑。即执行完本通告后,泵一传感器 НД-24MK的调整螺钉14、20、21的使用裕度与阿依-24Ⅱ批发动机使用手册中指出的相同。
五. 生效日期:1989年9月15日
六. 颁发日期:1989年9月1日
七. 联系人: 王春林 中国民航局适航司 4012233-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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