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当旋翼主轴和旋翼轴颈的使用时间达到15,000小时时,必须从使用中拆下报废。
3.如果直升机从事频繁的外吊作业,则其旋翼主轴和旋翼轴颈的使用时间应按下述规定进行统计:
(1)每小时进行1至9次外吊作业,则每飞行1小时,应在履历卡中记入2小时。
CAD1989-B212-01/39-0246
(2)每小时进行10至17次外吊挂作业,则每飞行1小时,应在履历卡中记入3小时。
(3)每小时进行18次以上外吊作业,则每飞行1小时,应在履历卡中记入5小时。
五. 生效日期:1989年2月25日
六. 颁发日期:1989年2月20日
七. 联系人: 王克俭 中国民航局适航司 4012233-8315
C A A 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9-MULT-03修正案号: 39-0247
一. 标题:检查发动机及货舱的火警和灭火系统
二. 适用范围:
波音757、767系列飞机,737-200,-300系列飞机,747-200,-300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FAA紧急电传适航指令 TADT89-03-51,1989年 1月 31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避免由于制造或维修过程中造成的发动机及货舱火警和灭火系统的线路接错或喷射导管接错,应对下述飞机完成以下工作,除非已经完成。
1.波音737-200,-300系列飞机
(1).对每一套发动机超温和火警探测系统以及灭火系统实施功能检查。 检查方法:见1989年1月31日波音公司电传TELEX
M-7272-89-0532(737-200) TELEX M-7272-89-0516(737-300)
2.波音747系列飞机:
(1).对发动机火警/超温探测系统及警告系统实施功能检查。 检查方法:见1989年1月31日,波音公司电传TELEX
CAD1989-MULT-03 /39-0247
M-7201-89-0194。
(2).对发动机灭火系统的线路和喷射导管进行功能检查。
(导管功能检查只适用于CF6发动机) 检查方法:见1989年1月31日,波音公司电传TELEX M-7201-89-0200
(3).对货舱火警探测系统进行功能检查。 检查方法:见1989年1月31日,波音公司电传TELEX M-7201-89-0197
(4).对货舱灭火系统的线路和喷射导管进行功能检查。 检查方法:见1989年1月31日,波音公司电传TELEX M-7201-89-0195
3.波音757系列飞机
(1).对每一套发动机超温、火警探测系统及灭火系统进行功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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