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麦道公司服务通告 A27-307(1989年 5月 16日颁发 )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方向舵脚蹬支架组件失效,引起正、副驾驶的方向舵及刹车操纵失效,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在本指令生效后的30天内,或飞机累计使用40000起落内(二者以后到为准),按麦道公司服务通告A27-307的内容,用目视或着色方法检查正、副驾驶的方向舵脚蹬支架有无裂纹(件号分别为:P/N5616067和5616068)。
(1)如果起始目视检查后未发现裂纹,则应在目视检查的180天内,完成着色探伤检查,并在此后,以不超过12个月或2500个起落(先到为准)的间隔,完成着色探伤检查。
(2)如果起始着色探伤检查后未发现裂纹,则应在12个月或2500个起落间隔期限内(先到为准),重复着色探伤检查。
2.如果检查发现了裂纹,则应在下次飞行前,应按紧急服务通告
CAD1989-MD82-05/39-0291
五. 生效日期:1989年8月6日
六. 颁发日期:1989年8月6日
七. 联系人: 王春林 中国民航局适航司 4012233-8315
C A A 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9-B737-09修正案号:39-0292
一. 标题:检查 737-300飞机 2号发动机油门钢索
二. 适用范围: 波音737-300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FAA适航指令 89-13-05,修正案 39-6240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减少2号发动机油门钢索与右机翼前梁托架相磨而导致钢索磨损或脱离的可能性,完成以下工作。
本指令生效后累积300飞行小时之前,接近右机翼前梁站位124附近的燃油关断钢索滚轮托架,检查2号发动机油门钢索的磨损情况,以后每次检查间隔不得超过1000飞行小时。如果钢索磨损超过737维修手册和20-26-31节所规定的磨损极限,在下次飞行前更换此钢索。
五. 生效日期:1989年7月22日
六. 颁发日期:1989年7月22日
七. 联系人:李海 中国民航局适航司
CAD1989-B737-09/39-0292
4012233-8315
C A A 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89-B737-10修正案号:39-0293
一. 标题:修改 737型飞机飞行手册
二. 适用范围: 波音737-300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FAA适航指令 89-13-06 修正案 39-6247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防止在延伸航程飞行中当单发飞往备降机场时,由于可能会在不可避免的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穿云飞行而导致全部发动机推力丧失的风险,应完成以下工作:
从FAA批准的飞行手册中,删除任何有关批准或适用波音737-300型飞机延伸航程飞行的说明,也可以采用将本指令插入飞行手册中的办法,如果现行飞行手册中没有包括此类说明,则不需做此工作。
五. 生效日期:1989年7月27日
六. 颁发日期:1989年7月22日
七. 联系人:李海 中国民航局适航司
CAD1989-B737-10/39-0293
4012233-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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