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0-B737-19 修正案号:39-0526
一. 标题:修订维修方案以包括波音老龄飞机腐蚀预防和控制大纲
二. 适用范围: 全部波音737型系列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适航指令 90-25-01 修正案 39-6789
2.波音文件:D6-38528《737型老龄飞机腐蚀预防和控制大纲》,更改 A (1989年 7月 28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由于已有多起运输类飞机涉及到疲劳裂纹和腐蚀事件的报告,这些事件严重危及有关飞机的适航性。这种情况如不改正,将导致有关飞机结构承载能力的减弱。为了控制腐蚀,需完成以下要求:
A.在本指令生效后一年内, 对经民航局批准的维修方案进行修订,以包括波音文件NO.D6-38528《737型老龄飞机腐蚀预防和控制大纲》,更改A,1989年7月28日。
注:1.按照本段进行检查时发现的所有结构腐蚀或裂纹,都必须报各主管地区管理局适航处。
2.按照波音防腐文件4.1节,采用无损检测(NDI)方法时,使用的标准和程序必须被适航当局接受。
3.《波音防腐文件》中标明作为“选择”的程序,不要求按本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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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去完成。
B.1.按照上述A段要求的大纲进行的任何检查结果,如果确定在任何部位存在着第3级腐蚀的话,应在作出这个确定后的七天之内,完成下列各条规定中的一项。
a.向中国民航局适航司和美国联邦航空局西雅图飞机审定办公室经理提交一份发现任何第3级腐蚀的报告,并对该用户机队中的所有波音737飞机上的有关部位进行检查;或者
b.将下列之一,呈交民航局适航司批准:
(1)为了在该用户机队中的其它同类型飞机上在那个部位执行检查工作,以保证能及时地发现任何其它的第3级腐蚀而对维修计划进行调整的建议以及作这样调整的具体数据;或者
(2)能证明发现的第3级腐蚀只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因而不需对维修计划作这样的调整资料。
注:尽管波音防腐文件1.1节规定,允许不符合第3级腐蚀定义(所谓第3级腐蚀是指这种腐蚀对飞机适航性有潜在的危险,因而需要迅速地采取改正行动)的腐蚀可以作为第1级腐蚀来处理,如果用户发现它“能认为在该用户的同一机群的其它飞机使用中只是非典型的一次事件”的话。本段要求的证明任何这样发现的数据资料应呈交给民航局适航司批准。
2.一但发现为了确保能及时地发现任何其它的第3级腐蚀所做的维修计划调整是必须的,民航局将强制性地对所提的建议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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