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0-B707-01 修正案号:39-0493
一. 标题: JT3D-7发动机燃油总管检查工作的规定
二. 适用范围: 所有装于JT3D-7发动机的
1.金镍钎焊的燃油总管
2.紫铜钎焊的燃油总管
三. 参考文件:
1.JT3D发动机燃油总管课题研究报告
2.外场使用故障统计报告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根据近期内对20余台次燃油总管故障分析统计资料,现对所有金镍、紫铜钎焊的燃油总管的检查要求以及使用寿命作如下规定: 燃油总管(下称总管)的检查工作分以下情况:
1.紫铜作为钎焊料的,只要联接管与喷嘴主体的焊接有铜钎焊料
的均属于此类(含混合焊料的)。 此类又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a.未经X光鉴定的。 1b.经X光鉴定的。
2.金镍钎焊料的。凡联接管与喷嘴主体的焊接全部都是金镍钎焊料的属于此类。
CAD1990-B707-01 /39-0493
此类又分两种情况:
2a.在抽样检查之中的。
2b.不在抽样检查之中的。
以上共分1a,1b,2a,2b四种情况。
总管的机上检查工作:
A.所有总管均按总使用小时规定开始检查时间,使用寿命(最大允许使用时限)及按使用小时规定检查间隔时间。使用小时可按飞行小时计算。规定时限见表1。
超过寿命的总管若拟再使用一段时间,到其检查间隔时间必须减半。
凡不能或不计划按期检查的总管到期时必须当即停用。以上机上总管的机上检查工作必须打开发动机机匣,用孔探仪和反光镜等仪器检查各喷嘴组第3和4喷嘴固定吊耳迎风面(平台)上的变色情况及旋流器和其他部位有无烧伤等。以此评价继续使用与否,出现以上缺陷时一般应停止使用,只有当平台上无黑色积炭而只是棕黄色而无其他缺陷时,可酌情减短下次检查间隔时间,但不允许超过规定的间隔时间的50%的情况下放行到下次检查。
根据积累的实际检查经验可依据所掌握的根据向适航司申请批准
表1. 机上总管在打开机匣条件下进行检查的时间规定
总管类别 使用地区 开始检查时间 检查间隔时间 寿 命
1a 北京 从3500使用 小时开始 每隔350小时 8000小时
西南 从2500使用 小时开始 每隔250小时 7000小时
1b 北京 从t=f(1)图上 鉴定时间起 每隔350小时 10000小时
西南 同上(但用 “西南”区) 每隔250小时 7000小时
2a 北京 用t=f(1)图 鉴定的时间的两 倍作为开始抽检 时间 每隔700小时 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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