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波音
767型飞机缺件放行手册(R9) 1991年 5月 1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在飞行中,发动机反推意外放出,在本指令生效后7天之内,完成以下工作:
(1)按照1991年5月1日颁布的波音767缺件放行手册(R9),(文件号D630T002)78-31-1节内所述,使有关左、右发动机反推不起作用。
(2)将以下内容加到经FAA批准的飞行手册(AFM)中的有关限制章节:当跑道处于湿的状态或有污染物时,从飞行手册内起飞性能分析中,将有效的加速、停止距离的计算结果减少百分之五。并将此CAD复印件放在飞行手册(AFM)中。
(3)本指令生效后,终止执行CAD91-B767-07,修正案39-0615, 1991年7月8日。
(4)完成本指令可采用能保证安全的替代方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但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CAD1991-B767-10 /39-0632
六. 颁发日期:1991年 8月 19日
七. 联系人: 王赤民 民航华北管理局适航处 456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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