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1-B757-06 修正案号:39-0580
一. 标题:加装导线束固定夹。
二. 适用范围: 生产线号为001至209的波音757型飞机。
三. 参考文件: FAA适航指令 91-07-16,修正案号 39-6957。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各系统失去能力,释放烟雾在飞机里和失火的可能性,在本指令生效后90天内,须完成下列工作:
按照1990年11月15日波音服务通告757-24-0061的要求加装一个导线束固定夹。目视检查安装新固定夹处的W1232和W1234导线束里的导线有无磨损痕迹,如发现导线损伤,必须于再次飞行前予以更换或修理。
五. 生效日期:1991年5月8日
六. 颁发日期:1991年5月4日
七. 联系人: 刘加祯 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司
CAD1991-B757-06 /39-0580
4012233-8315
C A A 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1-B757-07 修正案号:39-0581
一. 标题:检查油门操纵钢索、导线束夹子和导线束
二. 适用范围: 波音服务通告757-76-0008中列出号码的装用罗罗公司RB211- 535发动机的波音757飞机。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91-09-02,修正案 39-6983; 2、波音服务通告 757-76-0008,1990年 3月 22日颁发。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为了防止机翼前缘内的油门操纵钢索、导线束夹子和导线束磨伤,要求在本指令生效后3000飞行小时之内,按照波音服务通告757-76-0008 (1990年3月22日颁发)完成下列工作: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CAA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