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1-B747-14修正案号:39-0590
一. 标题:一台发动机反推不工作禁止放行飞行
二. 适用范围: B747-400型机
三. 参考文件:
(1) FAA90-NM-284-AD 39-6994
(2) 波音公司电传 M-7240-91-1618 1991年 5月 21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近发现747-400型机在一台发动机反推不工作情况下放行后,会在地面发生前缘缝翼自动收回逻辑电路使前缘襟翼收回的现象。 今为防止起飞滑跑中前缘襟翼的自动收回,致要求在本指令生效后的10天内按如下执行:
1.在FAA所批准的飞机飞行手册的 “限制”节内增加以下叙述: “禁止一台发动机反推装置不工作情况下放行飞行 ”。 “在手册未修改前,请将本适航指令的复印件附在飞行手册内 ”。
2.完成本指令可采用能保证安全的替代办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但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五. 生效日期:1991年5月29日
CAD1991-B747-14/39-0590
七. 联系人: 李经农 民航华北管理局适航处 456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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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本指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颁发,内容涉及飞行安全,是强制性措施。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编号:CAD1991-B747-15 修正案号:39-0591
一. 标题:检查机身 41段框架
二. 适用范围: B-2442、B-2444、B-2446、B-2448、B-2450、B-2452、B-2454
三. 参考文件:
(1)FAA
AD 91-11-01 39-6997 1991年 5月 7日
(2)波音电传:M7240-91-1621 1991年 5月 21日
(3)CAD86-057-B747.0015.53 修改 1,1987年 4月 10日
(4)波音服务通告:747-53A2265 R7 1990年 1月 25日
四. 原因、措施和规定 本适航指令替代 CAD1986-B747-15R1,39-0085
为防止机身的突然释压,除已完成者外,应按下述要求执行:
(1)在本指令生效后的500次飞行循环以内,或在波音图纸624U0001,第3张,修改A(1989年12月14日)所规定的累计飞行循环以前,以后到者为准,应按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47-53A2265R7进行检查。并以不超过该图纸内所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重复检查。
(2)如发现任何裂纹,则应在下次飞行前按FAA批准的程序进行修理。并在进行修理的同时,按波音紧急服务通告747-53A2265R7的第Ⅲ节目视检查邻近结构,如有裂纹,也应在下次飞行前按FAA批准的程序
CAD1991-B747-15 /39-0591
进行修理。
(3)为执行本指令,飞行循环次数可按座舱增压超过2.0磅/平方英压差的次数进行计算。
(4)对飞机过去改装/修理中已安装的结构,其检查的规定时限从该结构安装之日起参照本指令四、(1)的规定执行。
(5)完成本指令可采用能保证安全的替代办法或调整完成的时间,但必须得到适航当局的批准。
(6)按FAA批准的程序或波音服务通告747-53-2722(1987年1月12日)安装新的和改进的机体框架结构后,可对所更换的结构及其它邻近结构(与该框架有关的桁条、连接条片和蒙皮)终止本指令的重复检查要求。 中国航空网 www.aero.cn 航空翻译 www.aviation.cn 本文链接地址:CAAC 适航指令 AIRWORTHINESS DIRECTIVE 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