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计
40,334
六、公司治理结构
(一) 公司治理的情况
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航空运输企业之一,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为国内运输飞机最多、航线网络最密集、年客运量最大的航空公司,在上海、香港和纽约三地上市。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在资本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并为股东创造了良好的回报。 作为三地上市公司,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各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要求,并不断在实践中进行探索,努力改进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明确了公司的分红原则和比例,规定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则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公司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并相应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在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本公司制定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薪酬管理制度》以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此外,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管理,防范内幕交易、短线买卖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要求,并借鉴境内外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实践,制定并发布实施《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以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此外,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要求,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认真的梳理,并将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要关联交易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部分将要到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续签。此外,为加强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降低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公司制定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公司的控股股东南航集团与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公司在以上方面的运营也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的议事规则等事项在《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均有明确规定。公司在董事会召集、决策、授权、决议等程序上均履行了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都超过二分之一,其中审计委员会全部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由具有会计背景的专业人士担任。公司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均制定了工作细则并严格按照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公司监事会由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组成,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现有监事5人,设主席1人,两名监事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都没有兼任监事。《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及程序等均有明确规定。报告期内,本公司在监事会召集、召开、授权及决议等程序上均履行了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勤勉诚信,列席了公司的股东大会和各次董事会,对公司发行股票、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管理层的履职情况依法进行监督。公司管理层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负责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勤勉尽责,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确保了公司全年的安全运营并实现盈利。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重点对以前年度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未完成整改的项目进行了整改,通过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完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本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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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地址: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报告(19)